新華網評:這樣的“VIP待遇”不要也罷

本文轉自【新華網】;

馬若虎

一分錢一分貨。如果出售的商品或服務與宣傳不符,這樣的“聰明”必然會招致應有的代價。

這不,酷我音樂就“攤上事兒”了。近日,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者在購買會員後仍收到廣告,與會員中心首頁宣傳稱可“免廣告”不符,被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5萬元。

花錢買了“免廣告”的VIP,卻還頻繁彈出廣告,付費前商家“百般承諾”,付費後遭遇“不斷注水”,類似現象近年來在網際網路平臺上並不少見,由此也導致消費者與相關平臺糾紛不斷。不少消費者感慨,這樣的“VIP待遇”不要也罷。

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是對涉事平臺的嚴正警告。對平臺而言,相比於罰款這種有形的懲戒,無形的信用透支其實是更嚴重的後果。商諺有云:寧可失錢,不可失信。信用是企業的生命線,是溝通交流、交易買賣的“硬通貨”。商家信用出現問題,消費者自然就會用腳投票,使用者流失在所難免。用失去信用來賺錢,結果只能是得不償失。

守信,立足社會必選項。網際網路服務平臺要想贏得消費者青睞,必須先保障產品與服務質量,以誠信經營夯實信用地基,讓消費者的錢花得好、花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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