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騰訊又上了趟法庭。
差評君先給不瞭解事件背景的差友們交代一下情況:
DD373 本身是一家網路遊戲交易平臺,玩家們可以在這個平臺上買賣交易遊戲財產和遊戲賬號。
這類平臺其實自打有網遊的時代開始就存在了,脫坑玩家回個血,萌新 RMB 戰士快速起步基本上都靠著這些平臺。
不過工作室和騙子也往往充斥在第三方平臺上,可以說是一個灰色又矛盾的存在。
前段時間著名 DNF 主播旭旭寶寶就在這個平臺上交易的時候被坑過。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於是最近騰訊一紙訴狀把 DD373 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 4000 萬,並且掛 30 天的道歉宣告。
理由是這個平臺買賣 DNF 賬號盈利侵犯了騰訊利益。
這場官司受到了廣泛關注,截止差評君寫這篇文章的時候,這場 7 個半小時的庭審播放量已經破了 200 萬。
要我總結一下這場庭審的話,看起來大概就是。。。
騰訊這邊請過來的經濟學專家和發言人,被 DD373 的律師以及法院審判長( 我懷疑這位尊敬的審判長也是 DNF 玩家 )摁著一通暴打的同時,還發表了一些自暴式的言論。
這場庭審的經典場面相當多,大家懶得看全程的話可以去影片網站上搜一些剪輯看著下下飯。
差評君想討論的是騰訊所表達的關於賬號所有權的說法:
遊戲賬號和遊戲裡的產品都屬於騰訊所有,玩家只有使用權,不能私自買賣。
這話在庭審上一出口,玩家群體裡就有些炸裂了,畢竟大部分人一直以來的認知都是遊戲賬號是自己的。
合著其實你辛辛苦苦練級氪金的賬號,其實也就相當於給你租的共享單車鍍了金,你騎著還行,但拿去賣了就不行?
說起來有些差友們可能不信,遊戲賬號和遊戲內的財產這麼多年來還真一直都是這樣的。。。
一般來說,你在遊戲裡的裝備道具角色什麼的,在遊戲公司的聲明裡都只是提供遊玩體驗的資料而已。
不光騰訊,其實你看別家也這樣。
網易 ▼
米哈遊 ▼
在十多年前 PC 網路遊戲盛行的年代甚至更早,大家就已經這麼幹了,這樣的風波就沒少過。
2010 年九城就鬧過 ▼
哪怕是大家十分欣賞的,允許賬號繼承的暴雪,其實在戰網賬號歸屬權上也是「 霸權 」式的單方面歸暴雪。
如果你之前因為看到騰訊的表態覺得它很垃圾,現在你可以清清嗓子,大聲喊:
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甚至連硬核玩家的淨土,買斷制遊戲的天堂 Steam ,也差不多。。。
而且人家也不讓你賣號。
那麼問題來了,這些牛逼賊大的廠商們違法了嗎?
這時候就要搬出在騰訊案子裡被提到的民法典 127 條:法律對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乍一看你可能看不明白,但庭審裡還提到了一本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 》的書,它在660頁對這個127條做了分析。
其中有這麼一段話:
使用者對這些資料和虛擬財產享有使用權,但並不是所有權▼
也就是說,遊戲虛擬財產屬於廠商不屬於玩家這個設定,並不違法。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覺得我要洗騰訊遊戲了。。。
但,哪怕圍繞著這個基本設定,差評君依然覺得騰訊遊戲非常不厚道。
在我看來,這個「 賬號和虛擬財產所有權屬於廠商 」這個設定,是方便針對一些特殊情況的。
比如說遊戲運營不下去了,要停服了,結果因為賬號資料是個人財產,哪怕人家不玩了,只要沒銷號那麼廠商這一波就是侵犯了人家所有權。。。GG ,以後網遊這賠錢玩意兒誰愛做誰做去。
再比如說,有的玩家開外掛了,遊戲廠商卻不能隨意處置他人所有物,無法封號,結果他人遊戲體驗賊差,使用者一直流失運營不下去,停服還會觸發第一條,廠商垂蛋自盡得了。。。
封外掛玩家其實算是對普通玩家的一種服務 ▼
與之相對的,沒有所有權玩家也照樣玩,照樣服務,權衡之下廠商把所有權捏在了手裡。
差評君覺得,這也頂多就是防止特殊情況的保險設定了,知道它的玩家也不是沒有。
但大家心照不宣就行了唄,玩家花了錢還是來當大爺的,哪怕條款不這麼寫,日常操作基本上起碼遵循著玩家「 擁有 」這個賬號的態度來處理。
在庭審裡審判長問過騰訊方面這個問題:如果有玩家被盜號了,騰訊遊戲的姿態是主動還是被動?
再次安利大家倍速看庭審過程,賊精彩 ▼
你覺得,換成是你被盜號,是你急還是廠商急?
還不得是你主動聯絡廠商,他們才會幫你找回這個實際擁有權屬於廠商的,借給你用的「 財產 」。
說白了,規定是規定。玩家的認知,廠商的正常操作,差評君個人認為灰色層面上雙方都是預設玩家還是「 擁有 」賬號的。
但像騰訊遊戲這波真拿這個條款告別人,還咄咄逼人地說侵犯自身權益了,未免太橫了點。
要真看不下去這些平臺,說「 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安全,為了保護玩家 」的理由豈不躲了這個罵名麼?
目前為止,庭審過程比較精彩是沒錯,但依然很難預測結果。
如果可以的話,我兩邊都不希望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