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江蘇蘇州一位快遞員在家午睡期間,租賃的電動車鋰電池充電時突然爆炸,造成其全身面積98%燒傷,目前病情危急,需要鉅額醫療費用。但平臺卻稱,只在接送訂單過程中有保險;電池租賃商家則表示,合同規定不許在店鋪以外充電。
誠然,這起悲劇之中,快遞員有一定個人責任,但平臺方、電池租賃方是否真的全然無責?按律師建議,可根據鑑定結果,看電池是否正規廠家購買、是否過了質保期等,再判斷找哪方維權。顯然,租賃方有無責任還有待調查。再看平臺方,一再聲稱快遞員是“兼職”“非僱傭關係”,又是拿出5000塊所謂“慰問金”要求家屬不在網上釋出“不好言論”,顯然有些心虛。明知發生事故會遭輿論譴責,卻不思建立保障、免得悲劇重演,而是以一番冠冕堂皇的說辭“巧妙”塞責,即便成功鑽了法律漏洞,也有違道義,實在冷血。
一旦出事,平臺不管,保險無賠,受傷快遞員的困境,再次折射出快遞行業的粗放。搭乘著“網際網路+”的快車,我國快遞行業蓬勃發展。資料顯示,2019年,快遞業務量超600億件,增量再次突破100億件,對世界快遞業增長貢獻率超過50%。然而,體量巨大的“朝陽產業”,卻並未配好“安全閥”。“拿命送餐”導致的道路交通亂象屢遭詬病,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頻頻發生,快遞員往往缺乏基本勞動保障和安全保障。
事實證明,僅靠快遞行業自律,難以解決種種問題。這些年,各大物流、外賣平臺乘風起飛、賺得盆滿缽滿,對於責任卻不願多談。為了提升“服務”,無論是壓縮配送時間,還是大打價格戰,壓力經過層層傳導,最後都壓到了鏈條末端的快遞小哥、外賣騎手身上。為讓快遞行業告別野蠻生長、轉型升級,早就有人提出讓快遞業在法治軌道上奔跑,行業首次立法《快遞暫行條例》也於2018年實行。但就現在的情況來看,顯然需要更系統、更細化、更具體的法律依據,也呼喚更有力、更到位的監管手段,從一事一議深入到整體規範,助力快遞行業健康發展。
話說回來,每個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在粗放狀態暫難改變的情況下,快遞小哥、外賣騎手都必須擁有足夠的安全意識,時時事事依規而行。守護好健康安全,勤奮拼搏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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