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時代的資訊價值觀及其引領

本文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資訊價值觀是指人們在參與資訊實踐的過程中,對資訊及其資訊科技所形成的態度和看法的總和,具體表現為個體對不同資訊型別的價值選擇以及資訊使用的傾向與手段。

資訊價值觀向更系統完整的方向發展

資料與資訊科技的發展深刻地改變著人類的資訊理念取向以及個體所確立的資訊價值尺度。同時,資訊在與人類個體實現互動的過程中促進了人類第二天性和自我表現的覺醒,在很大程度上改變著人類在從事資訊實踐的活動中對資訊以及資訊科技與人之間的價值關係、價值大小的立場與態度。因此,大資料對資訊價值觀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第一,資料的泛在性促使資訊價值觀主體多元化。資訊價值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資訊使用的主、客體雙方的需求關係,由於價值主體需求的多樣性與複雜性,人們在資訊價值觀方面也有著多元化的表現。可以說,大資料時代的資料資訊無所不及、無所不在,而且高度活躍於各個領域和行業之間。資料資訊的廣泛存在能夠滿足社會各類使用主體的需要,進而刺激了資訊價值觀主體多元化現象的形成。

第二,資料的多樣性促使資訊價值觀尺度動態化。與以往不同,人們的資訊價值觀尺度並非是固定的、一成不變的。相反,人們會根據接收到的不同型別的資料資訊改變對資訊相關屬性的原有看法。資料的多樣性促進了新型資訊分析工具的產生,改變了人們對資料資訊處理的原有態度與看法,同時也完善並增進了人們對新型資訊科技的瞭解與認知。

第三,資料的混雜性促使資訊價值觀結構系統化。資訊價值觀作為價值觀的一種形態不是孤立地存在著,而是按照一定的邏輯和意義聯結在一起,擁有一定的結構層次和組成系統。大資料是海量資料的集合,在資料來源豐富龐雜的同時,人們處理的資料從少量、精確的樣本資料變成了整體、混雜的全樣本資料。在這種情況下,資料微小的混雜部分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將會被大資料龐大的資料體量所稀釋。同時,部分混雜的資料和資訊經過進一步的挖掘、加工和整理,資料之間的關聯效能夠進一步增強,人們也因此能夠獲得更多新的規律。也就是說,資料的混雜性使得人們作為資訊主體對資訊的選擇、使用手段與認知態度發生了顯著的變化。混雜資料所產生的資料關聯改變了樣本資料時期資訊價值觀結構的單一性與片面性,完善了資訊價值觀的內在邏輯和意義,促使大資料時代資訊價值觀的結構向更系統、更完整的方向發展。

因此,資料的多樣性與混雜性促使資訊價值觀向著主體多元化、尺度動態化以及結構系統化的方向發展。

認識與把控風險

值得重視的是,大資料對於資訊價值觀的影響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風險。

首先,資料即權力,資料賦權使得資訊場域圈層化,資訊價值觀更易趨向自我封閉與固化。大資料賦予人類更便捷地獲取、儲存、傳播資訊的權力,但資訊的高度開放並未幫助人們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資訊解放。相反地,圈層化的資訊共享將資訊分層抽離,使得人們更傾向於只在自己特定的資訊圈子裡進行資訊互動行為,而這種資訊互動又能夠反過來加固圈子的穩定性。一方面,資訊圈中的“過濾氣泡”與“迴音壁”效應愈加明顯,同一種聲音、價值觀在圈內或群內不斷地傳播、強化、動員,促使圈內的成員對其產生依附感、輕信感與認同感,他們的思想、價值觀將更加自我封閉與固化。另一方面,大資料時代智慧技術理性的工具化程度逐漸加深,基於使用者協同過濾的演算法逐漸成為資訊推薦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實現資訊精準化、定製化推送的同時,也極易形成“資訊繭房”,導致個人資訊的接收趨於自閉而深鎖在資料結構中。基於此,大資料圈層化的資訊共享更容易使人們的資訊價值觀變得單一和封閉,更加難以掌控和引導。

其次,資料即資本,資訊價值觀更易受到資本逐利的干擾與扭曲。一方面,資訊在內容上呈現出較為強烈的真假同構性。在利益的驅動下,資訊的釋出者透過主觀有意地建構與製造資訊,擅自對客觀事實進行消解、隱匿與重建,讓資訊似真似假、似有似無,以達到以假亂真的效果。多元群體為了各自的利益不斷展開角力與爭奪,各類資訊空間充斥著亦真亦假的資料和資訊,讓資訊的接收者逐漸喪失對資訊真偽的判斷能力。另一方面,大資料時代的多元資訊呈現出來的是一種去中心化的結構與狀態,無論資訊傳播者的現實身份如何,他們都能夠在網路資訊平臺中擁有同等的表達權利和發言機會。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眾聲喧譁時代,人們往往只熱衷於資訊的表象,而對社會資訊主流意識形態的關注卻只停留在認知層面,最終導致主流價值觀被紛繁嘈雜的資訊所消解。

再次,資料即共享,資訊保安風險與日俱增。資訊保安是資訊價值觀的核心理念。而大資料時代,一切需要資料來呈現,資料也能呈現一切,這就必然導致資訊保安尤其是隱私安全問題存在高發之勢。人們希望保護自己的隱私,但同時又沒有理由拒絕個人隱私資料的提供,因為這樣往往能夠給自己帶來更多資料最佳化的便利與好處,由此產生隱私的價值悖論。雖然大資料基於演算法採集的使用者資料受到框架的約束可能並不完備,所定位的使用者由於“身份分離”也許僅僅是一種虛擬的“映象”,但是使用者個人其間所暴露的隱私資料依然值得警惕。大資料時代,資料與資訊風險成為社會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

注重對資訊價值觀的積極引領

資訊價值觀是社會資訊管理與調控的重要因素,面對當今資訊價值觀存在的問題與風險,亟須採取積極有效的策略來加以引領。

第一,固本培元,培育開放共享的資訊價值理念。隨著對大資料的不斷開發與挖掘,人們需要養成開放共享的價值理念。一方面,人們需要綜合接觸更加開放多元的資訊資源和資訊媒介,以此來平衡不同立場的觀點和態度,破除“資訊繭房”的束縛,提高自己對各類資訊的分析與解讀能力。另一方面,人們也應逐漸調整和完善資料資訊共享的倫理促進及約束機制,調整傳統隱私觀念和隱私領域認知,培育開放共享的大資料時代精神,使人們的資訊價值理念更契合大資料技術發展的文化環境。

第二,良性互動,構建政府、媒體和受眾三位一體的資訊價值模式。大資料時代,輿論場資訊的真假同構和對主流價值觀的解構給政府、媒體乃至受眾帶來了極大的“後真相”風險與挑戰。因此,更應該推崇政府、媒體與受眾三方的互動與合作,強化對資訊價值觀的綜合引導。首先,政府應發揮樞紐作用,積極加強對社會成員的價值觀引領,並對媒體釋出資訊的真實性與時效性進行監督;其次,媒體應接受政府的監督,注重受眾反饋,強化對資訊內容的內部審查機制;再次,受眾作為資訊接收者也需要提高自身的大資料思維等資訊素養,與政府和媒體共同構建三位一體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價值觀模式。

第三,利益關切,兼顧人工智慧應用、隱私保護和資訊保安的價值訴求。大資料時代,技術理性的發展使得資訊科技日益成為人們攫取經濟利益的工具,而人們自身卻淪為了技術的附庸。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人們更需要權衡智慧資訊的技術理性與價值理性,在人工智慧應用過程中達成價值觀共識。同時,需要重視人們對於隱私保護和資訊保安的價值訴求,對大資料發展可能導致的倫理問題進行探討,遵循安全可靠、以人為本的原則,化解“唯目的論”所可能引發的隱私悖論。

總之,大資料技術的深入發展和廣泛應用深刻地改變著人類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而資訊價值觀在充滿變數的大資料時代存在著不可小覷的風險。因此,唯有守正創新,兼顧技術、規範與德性,創設技術倫理、規範倫理與德性倫理三位一體的價值觀體系,才能夠在資訊價值觀的塑造與引領過程中協調利益、規避風險、達成共識。

(作者單位:湖南師範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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