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12360海關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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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是報關企業,一家企業的進口貨物的單價偏低,我司申報後一旦被海關核查,我司是否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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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報關企業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託辦理報關手續的,應當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簽訂有明確委託事項的委託協議,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向報關企業提供委託報關事項的真實情況。
報關企業接受進出口收發貨人的委託,辦理報關手續時,應當對委託人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證明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的資料,包括進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用途、產地、貿易方式等;
(二)有關進出口貨物的合同、發票、運輸單據、裝箱單等商業單據;
(三)進出口所需的許可證件及隨附單證;
(四)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進出口單證。
報關企業未對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提供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履行合理審查義務或者違反海關規定申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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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境外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如何辦理智慧財產權海關備案?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83號)
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請求海關採取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或者向海關總署辦理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境內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可以直接或者委託境內代理人提出申請,境外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應當由其在境內設立的辦事機構或者委託境內代理人提出申請。
智慧財產權權利人按照前款規定委託境內代理人提出申請的,應當出具規定格式的授權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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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報關企業和報關企業分支機構註冊登記有效期是幾年?如果報關企業及報關企業分支機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有效期已過期怎麼辦?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關於取消報關企業和報關企業分支機構註冊登記有效期的公告》
一、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取消報關企業和報關企業分支機構註冊登記有效期,改為長期有效。
二、公告之日前已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且有效期在2019年12月1日以後的報關企業和報關企業分支機構,無需換領註冊登記證書,不影響企業辦理相關海關業務。
三、2019年11月30日以前有效期超期的報關企業和報關企業分支機構,再次開展代理報關業務的,應當重新辦理註冊登記或備案手續。
4 您好,海關對進境糧食境外生產加工企業有什麼要求?
答:您好,根據《進出境糧食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六條海關總署對進境糧食境外生產、加工、存放企業(以下簡稱境外生產加工企業)實施註冊登記制度。
境外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相關要求,並達到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實施註冊登記管理的進境糧食境外生產加工企業,經輸出國家或者地區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後向海關總署推薦。海關總署收到推薦材料後進行審查確認,符合要求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境外生產加工企業,予以註冊登記。
境外生產加工企業註冊登記有效期為4年。
需要延期的境外生產加工企業,由輸出國家或者地區主管部門在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海關總署提出延期申請。海關總署確認後,註冊登記有效期延長4年。必要時,海關總署可以派出專家到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對其監管體系進行回顧性審查,並對申請延期的境外生產加工企業進行抽查。
註冊登記的境外生產加工企業向中國輸出糧食經檢驗檢疫不合格,情節嚴重的,海關總署可以撤銷其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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