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出驚人的俞峰,點破了直播帶貨的“潛規則”

今年3月,淘寶直播迎來戰略升級,原內容電商事業部總經理俞峰(花名玄德)擔任新淘寶直播事業部負責人。在今年的618期間,火爆的淘寶直播也自然成為了外界的焦點。不過就在近日,俞峰在媒體採訪中表示,“淘寶直播從來不是流量生意”。並且還舉出了一個簡單的例子,“Facebook的流量非常大,DAU和MAU都是Amazon的好幾倍,但Amazon做商業,它的市值是Facebook的兩倍。”

雖然這個例子槽點頗多,不過俞峰提出淘寶直播中“流量”與“商業”的關係,卻無疑十分令人尋味。通常情況下,外界都會認為流量必然是網際網路商業的前提,欲成商業必先取流量。然而實際上,流量雖然確實是所有網際網路業務的前提,但想要將網際網路服務做成商業,僅靠流量這一個“前提”卻是遠遠不夠的。

在直播電商領域有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此前聲稱會“堅持我的線下”的董明珠,於4月份在抖音上開啟了直播帶貨的首秀。雖然這場直播的聲勢很大,但實際效果顯然並不足以讓她滿意。根據第三方平臺新抖公佈的資料顯示,儘管此次直播累計觀看人數高達431.8萬,流量方面的表現不俗,但是最終的成交額卻只有23.25萬。

而隨後格力在與快手上進行的直播帶貨合作中,董明珠與快手主播同臺亮相。但在這場直播中,雖然董明珠只現身了半個小時,可就在這半小時中,所“帶”的3款商品開買30分鐘銷售額就已破億,最終整場直播3小時取得了3.1億元銷售額的成績。

對照這兩場直播帶貨的成績,董明珠的首場直播儘管噱頭十足,雖然因為裝置等問題直播效果並不算好,但從第三方資料來看,這場直播所吸引的流量並不少,然而最終的資料卻稱不上理想。而到了第二場,在快手的直播中雖然只亮相了30分鐘,但同樣引來了可觀的流量,而且在快手對商品價格的補貼下,銷量卻出現了爆炸式的增長。這樣的對比或許也足以證明,在當前的直播電商領域,主播或平臺帶來的流量固然重要,但最終的成交還得看商品與價格這些相較更為傳統的因素。

最近更為典型的案例,或許則要屬李國慶淘寶直播“拍賣午餐1小時”了。這場“拍賣自己”的噱頭自然足夠吸睛,儘管在此前被惡意抬價至10億元,但在隨後的直播中,李國慶的“1小時”以12.94萬元的價格被拍下。如果說早前10億元代表了“流量”的熱情程度,那麼最終不到12.94萬的價格,恐怕才是這場拍賣真正的“商業”價值。

因此對於所有直播帶貨領域的參與者來說,“10億”與“12.94萬”這樣的結果,到底那個才是自己想要的。而從俞峰的觀點來看,淘寶直播或許更為看重的是後者。但事實如今直播帶貨面臨的問題並不少,例如海爾張瑞敏吐槽的“直播帶貨還是靠價格戰”,例如行業中一直流傳的“50%-60%退貨率”,以及一次次現場翻車帶來品控質疑。

近日,北京消協曝光了其委託北京陽光消費大資料研究院開展的直播帶貨消費調查。這份報告中顯示,在30個直播帶貨體驗樣本中,9個樣本涉嫌存在證照資訊公示的問題;3個樣本涉嫌存在虛假宣傳問題;有1個樣本執行“7天無理由退貨”不到位。同時這一調查還發現,雖然部分直播帶貨商家標註“退貨包運費”,但並沒有進行全額退款。

並且值得注意的是,在針對受訪者的調查中,有超過6成的受訪者遇到問題首先想到的是尋求平臺維權。因此這也意味著在多方視角中,平臺所應承擔的責任遠超商家與主播。所以哪怕只是為了自己的聲譽,平臺也需要重視起如今直播帶貨模式中的種種問題了。

當直播帶貨如今儼然成為網際網路行業風口的情況下,對於任何參與其中的平臺來說,這一商業模式無疑還有有待完善的方面。就在幾天前浙江省網商協會主辦的論壇上,《直播電子商務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釋出,根據目前曝光的部分內容來看,這份規範從“術語和定義”到直播帶貨相關方各方的服務規範,都進一步明確了要求。

雖然相關規範或活動可能還只是一個開始,但隨著直播帶貨這一模式的走紅,或許只有在權責更加明晰之後,“流量”與“商業”才能更加的密切,也只有到了那個時候成長空間才會更加的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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