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周瑞峰 編譯
當地時間10月20日,美國政府起訴谷歌,指控谷歌(Google)為了保持其在線上搜尋和搜尋廣告市場上的領導地位而損害了行業競爭公平。
谷歌發言人:"司法部的訴訟存在嚴重的缺陷。人們使用谷歌是因為他們選擇了谷歌,而不是因為被迫。" 圖片來自CNN
根據訴狀,總共有11個州——阿肯色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印第安納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蒙大拿州、南卡羅來納州和德克薩斯州——加入了訴訟。
該起訴針對的是谷歌的一系列行為,總體而言,這些行為損害了競爭對手的利益,阻止了競爭對手獲得使用者。
訴狀稱,谷歌每年向蘋果、LG、摩托羅拉和三星等裝置製造商,以及像Mozilla和Opera這樣的瀏覽器開發商支付數十億美元,讓他們把谷歌設定成預設的搜尋引擎。而且在很多情況下,谷歌這樣做是為了禁止他們與谷歌的競爭對手合作。因此,"谷歌實際上擁有或控制著的搜尋渠道,約佔美國搜尋查詢的80%。"
在週二與記者的通話中,美國司法部官員稱,將不排除把谷歌分拆的可能性。
副司法部長傑弗裡·羅森(Jeffrey Rosen)說:"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他警告說,如果司法部現在不提起訴訟,"我們可能會錯失下一波的創新浪潮","美國人可能永遠看不到下一個谷歌"。
谷歌全球事務高階副總裁兼首席法律官肯特·沃克(Kent Walker)在部落格中寫道:"司法部的訴訟存在嚴重的缺陷。人們使用谷歌是因為他們選擇了谷歌,而不是因為被迫,或是因為找不到谷歌的替代品。"
他聲稱,美國司法部的投訴"依賴於可疑的反托拉斯論點","對消費者毫無幫助"。
沃克寫道:"這次投訴會人為地支援一些較差的搜尋引擎,提高手機價格,並使人們更難獲得理想的搜尋服務。"
此前,一份國會報告指出,谷歌和其他科技巨頭擁有著"壟斷權力",並以反競爭的方式使其長期佔據主導地位。該報告指控亞馬遜虐待第三方賣家;蘋果的應用商店收費和政策是反競爭的;Facebook試圖透過定向收購來消除未來的競爭對手。
這起訴訟可能給谷歌的廣告業務帶來前所未有的風險,去年穀歌廣告業務的收入達到了1348億美元,佔谷歌總業務收入的84%。
美國的其他科技公司也可能面臨類似的訴訟。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的官員已經對Facebook進行了一年多的調查,這項調查可能會導致今天與谷歌類似的結果。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前主席威廉·科瓦奇(William Kovacic)對CNN商業新聞說:"在這起訴訟之前,最大的科技行業壟斷案是1998年美國政府訴微軟案。"。在那起案件中,美國政府指控微軟違反了法律,將其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與每一個Windows版本捆綁在一起,損害了瀏覽器製造商之間的競爭。經過了幾年的訴訟,微軟和美國政府達成和解,微軟的軟體業務也受到了限制。
專家們認為這起訴訟為新的創新鋪平了道路,這其中也包括谷歌的崛起。
谷歌的批評者抱怨說,谷歌的搜尋業務向用戶推廣谷歌自己的應用程式和服務,同時將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式和服務的搜尋排名降級。
前司法部反壟斷官員大衛·迪涅利(David Dinielli)對CNN 商業新聞表示:"谷歌搜尋並不是一箇中立的網路資訊門戶。谷歌搜尋是一套演算法,旨在使谷歌(或其母公司Alphabet)獲得最大的利潤。"
另外谷歌還面臨歐洲監管機構的反壟斷審查和數十億美元罰款,谷歌對此表示抗議。
編譯自CNN
責編:楊百會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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