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要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峰碳中和”,提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堅定不移推進,但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要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範風險的原則”“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這是對先立後破、統籌協調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精準部署。
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排放導致的全球氣候變暖,正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和可持續發展,是當前人類面臨的重大全球性挑戰之一。我國從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特徵出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綠色迴圈低碳發展,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提出了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與此同時,我國現階段改善環境質量的任務依然嚴峻,碳中和目標為我們推進環境汙染防治和溫室氣體減排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實現碳中和目標與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是推動環境、經濟、能源等多領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以結構調整為契機,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大力發展新能源,努力實現環境汙染防治與應對氣候變化雙贏。
我國面臨實現碳中和目標與環境汙染防治的雙重壓力
實現碳中和目標是一項宏偉的系統工程,任務極其艱鉅,挑戰非常嚴峻。2020年,我國碳排放佔全球排放量的30%左右。同時,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能耗為3.4噸標準煤/萬美元,單位GDP碳排放量為6.7噸二氧化碳/萬美元,分別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和1.8倍。我國碳排放主要來源於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佔能源消費的84%,其中煤炭消費佔56.8%,遠高於全球能源消費結構中的煤炭佔比。我國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過渡期僅有30年,面臨著比發達國家時間更緊、幅度更大的減排要求。
當前,我國第二產業比重大,高能耗、高排放、低效能等問題並存,轉型升級難度較大。工業是我國能源消費和碳排放大戶,以電力、鋼鐵、水泥、石化、煤化等行業為主。2020年,這五大行業碳排放約佔全國排放量的73%。同時,工業生產過程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大氣汙染物。當前,我國仍面臨較為嚴重的大氣顆粒物和臭氧汙染等一系列環境問題。隨著汙染末端治理措施的空間縮小,進一步取得環境收益的邊際成本和減排難度日益增大。此外,由於成本和技術問題,溫室氣體減排的“末端治理”碳捕集和封存技術目前仍難以實現大規模市場化應用。總體上看,我國面臨實現碳中和目標與環境汙染防治的雙重壓力。
實現碳中和目標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有同向作用
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變化具有密切關係,二者相互影響。溫室氣體排放導致極端天氣增多、自然災害頻發等不利氣候變化,氣候變化引起的氣溫、輻射、降水和風速等氣象要素變化又會影響汙染物的生成和傳輸,加劇區域空氣汙染程度,威脅人類健康。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有利於生態環境的改善,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又有利於氣候系統的穩定。可見,應對氣候變化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是同向的,與建設“美麗中國”的目標相契合。
從溫室氣體和主要汙染物的產生過程來看,造成氣候變暖的“碳”和環境汙染的“碳”同根同源,主要都源於化石燃料的燃燒利用過程。對此,我們具有協同控制的科學基礎和先決條件。
比如,電力與熱力、工業、交通、建築等作為我國最主要的能源消費領域,既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源,也是大氣汙染物的主要排放源。研究表明,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溫室氣體佔比約70%,對大氣汙染物PM2.5的直接和間接貢獻約60%。近年來,我國透過實施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等,在改善空氣質量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效果,同時也顯著促進了二氧化碳的減排。
在碳中和目標的指引下,生態環境部提出以減汙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在戰略規劃、法律法規、評價體系等方面積極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保護生態環境的統籌融合,推動溫室氣體與汙染物協同控制。同時,加快推動從汙染物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轉變,在環境汙染治理中優先選擇化石能源替代、產業結構升級等源頭治理協同措施,減少汙染治理成本,以最大限度實現減汙降碳的協同效益。
重視新能源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環境問題
大力發展新能源,減少化石能源使用佔比,改變能源結構,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核心途徑。目前,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均居世界首位,新能源汽車保有量佔世界的一半。未來,我們仍將大幅提升風電、光伏發電等的規模,逐步減少傳統化石能源比例。可以預期,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傳統汙染排放將大幅降低。需要注意的是,新能源、新技術的快速發展也可能帶來新的環境問題,大量廢舊電池的回收處置、新材料的合成與應用等帶來新的化學品汙染風險需要高度重視。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我國風能、太陽能已經開始跨入大規模開發利用階段。雖然通常認為風能、太陽能是無汙染、零排放的清潔能源,但大量光伏產品的製造過程,特別是矽冶煉和提純加工過程,本身就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和資源,直接或間接產生大量碳排放。未來大量光伏發電元件的報廢和回收問題也將成為無法迴避的新難題。大面積光伏發電將大範圍覆蓋地球表面,改變地球表面功能,導致土地利用變化,改變區域性輻射條件和地表能量平衡。同時,可能影響動植物的生長、活動和生命週期過程,導致生物量和生物多樣性發生變化。對此,我國亟需開展大規模風能、太陽能開發的氣候、生態、環境效應的風險評估,結合生態空間佈局最佳化,確定最佳發展路徑,避免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作者江桂斌 系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