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向多家電商企業傳送了一條“風險自查提示”——相關企業存在少計銷售收入的風險,需補繳稅款及滯納金。納稅是公民和企業的應盡義務,《電商法》也為網店納稅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這一正常要求,卻引發大片哀嚎,一眾電商稱“賠到哭”。
箇中關鍵,在於某些電商在賬面上看似為逃避稅收而少報的“銷售額”,根本就是大量刷單產生的“空買空賣”。在競爭激烈的電商江湖,店鋪的排名、位置的曝光、信譽的等級決定著一家店鋪的前途命運。為獲得更多流量,許多店鋪開啟刷單操作,輕則呼朋喚友“假裝購買”,重則聘請刷量公司“集團作戰”。久而久之,網購平臺上群魔亂舞——上架不到一天就是“百萬爆款”;店鋪開業不久就是“三鑽皇冠”;新興品牌瞬間化身“百年老店”……看起來銷售火熱,實際上水分滿滿,店家付出一大筆推廣費,就是為了賺吆喝圈顧客。眼下,瘋狂刷單遭遇秋後算賬,許多不法商家頓時慌了起來。
“賺的全要吐出來”“刷單找死,不刷等死”“傾家蕩產也補不起”……電商的喊冤聲不絕於耳,但實際上呢?刷單嚴重傷害消費者權益,本身就是面臨嚴懲的違法行為。刷單橫行、真假難辨,許多習慣於“按銷量排序”“按信譽排序”購物的“剁手黨”,分分鐘落入圈套。按照《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刷單行為偽造了評價、銷量誤導了消費者,本質上是一種虛假營銷和欺詐,破壞的是正常市場秩序,即便沒有補稅壓力,單是情節嚴重的刷單也足以重罰乃至吊銷執照。一些網店違法在先、咎由自取,何冤之有?
進一步看,刷單盛行也暴露出電商平臺的監管缺陷。根據大多數電商平臺的規則,商家和產品被收藏、加入購物車以及購買轉化的數量係數越高,電商就會給到店鋪更多的流量。“流量就是金錢”的現實下,用刷單製造流量是許多商家難以拒絕的誘惑。明面上,幾乎所有的電商平臺都明令禁止刷單並進行嚴厲打擊,但事實上,平臺對於非正常訂單的打擊相當有限。難道一夜爆紅的網店很難識別?只能說表面的三令五申看似嚴格,實際的規則監管相當寬鬆,有沒有寄望瘋狂刷單帶來平臺的虛假繁榮,只怕還得打個問號。
做生意,離不開口碑與誠信。無中生有的刷單無疑是在“劣幣驅逐良幣”,終將蛀空消費者的信任。給“吹牛”上稅,還網購誠信,使消費無憂,網路經濟才能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