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時期,各行各業的年關都很難過,對於中國足球來說也是如此,而這個禍根是中國足協埋下的。
簽名造假絡繹不絕,足協在放縱俱樂部欠薪
中國足協已經下發了新一年度的工資確認表,要求各級職業聯賽俱樂部需要在1月29日下午17點之前提交。考慮到中國各級職業聯賽,欠薪可謂比比皆知,因此很多球迷調侃簽名等於大型造假行動的開始。而過去在足協公示的表格中,我們就經常能看到某些俱樂部的簽名表中,好幾名球員的簽名出自一個人的筆跡,甚至還有代簽把名字給籤錯的無厘頭案例。
與以往至少還會在官網,釋出工資確認表不同,今年只是私下裡發給了俱樂部和媒體,且閉口不提銀行流水和公示的事情,這彷彿又給了俱樂部造假更大的空間。特別是在當下這個節骨眼上,當越來越多的俱樂部敢於用“你不簽字導致俱樂部解散,大家都拿不到錢”的口吻來威脅球員簽字,而簽字又意味著球員失去了討薪的證據,實際上工資確認表已經從對球員的保障,變成了某些俱樂部賴賬的工具,這張看似簡單的表格成為了很多球員的一場賭博。
關於各俱樂部簽名造假的事情,當普通吃瓜群眾都能看得出來,足協能看不出來麼?特別是2020賽季,足協不斷放寬准入時間,遼足的問題甚至一度被爆出甩給了更高層定奪,可以看出足協的一種無奈。當此前有多傢俱樂部因為欠薪被解散,從而引起整個社會,甚至是國際上的關注,給中國足球造成了負面的影響,足協想要消除這樣的負面影響是理所應當的。但想要消除影響,不應該以掩蓋問題為基礎。
有協議,錢也不一定能要回來
當遼足解散後,球員去法院起訴被駁回,去足協上訪,以遼足無足協會員資格被拒絕、無法仲裁;呂徵都退役一年多了,當他拿出了白紙黑字的協議,他的這筆舊賬,足協的仲裁庭依舊遲遲理不清頭緒,球員討薪如同皮球一般被踢來踢去,所凸顯的既是我們的聯賽根本就沒有建立起成熟的監管機制,又體現出足協因為不希望更多俱樂部退出,而放縱了俱樂部的欠薪行為!
足協不講商業信用是贊助商拒絕付款的主因
欠薪只能說明俱樂部和球員、教練、工作人員日子比較難過。而足協目前的日子,看起來也不太好過。《足球》報用“中國足球年關難過”為標題,爆出了2020賽季的中超讚助商,只有一家支付了重新約定後的贊助費用,從而影響了中超分紅。
為什麼那麼多家贊助商沒有支付贊助款?可以體現出贊助商的不滿。而贊助商的不滿,看起來是針對2020年聯賽變為了賽會制,減少了比賽輪次,曝光度和受關注度受到了影響,實際上是對足協決策不滿累計到某種極限的爆發。
前段時間足協秘書長劉奕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從品牌知名度和上座率來看,中超已經是亞洲第一聯賽。而中超之所以能成為亞洲第一聯賽的根基,完全是靠大牌外援們撐起來的。當一個過渡依賴大牌外援的聯賽對外援進行欠薪,這直接導致扎哈維、浩克、佩萊已經走了;特謝拉看起來也要走了,哈姆西克、龍東、巴坎布、比埃拉、米蘭達、埃德爾、費萊尼、奧古斯托這些合同年的外援在中超進入了倒計時,就連沙拉維、保利尼奧、塔利斯卡等外援也因為賽會制等原因有了主動逃離的想法。
中超射術最好的球員和支點作用最突出的球員已經走了
當這些大牌持續逃離,這注定了未來中超的競爭力和受關注度會持續往下走,就連陳戌源自己都承認,很多球隊有沒有外援完全判若兩隊。而中超目前的這些贊助商,大體是在聯賽最紅火的時候,以最高價碼簽下的贊助合同。簽完合同後,回頭足協就陸續出臺了一些政策,促使大牌外援離開,導致聯賽品牌價值嚴重受損的情況下,目前的中超聯賽還配上轉播費5年80億(10年110億)這種大額贊助麼?足協這些操作考慮過贊助商的利益和感受麼?
朝令夕改,不尊重贊助商利益,破壞聯賽受關注度的騷操作,贊助商不光沒有理由去慣著足協;之前早就有某贊助商對足協說過,“你們要這樣下去,我們就不玩了”的背景下,積怨已久的贊助商,在有了足夠的理由後,根本就不可能按照足協的要求來付款。
足協高層有可能出任職業聯盟主席,他們真的會放權麼?
在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歷史上,因為不滿足協的胡作非為以及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而拒絕付款、中途跑路的贊助商可謂比比皆是;甚至可以說這些贊助商沒去找合同的漏洞,把足協告上法院,要求足協索賠,就已經算是很給面子了。
對於很多俱樂部來說,往年的分紅往往可以用來解決部分工資問題;而今年到目前為止,能拿到多少分紅,什麼時候能拿到分紅還是未知數。再加之強推中性名又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投資人的積極性,不排除今年冬天會有更多的俱樂部退出時,我們再回過頭來看陳戌源那句,“我們難道良心已死嗎?我們難道還要繼續生存在這樣的足球環境中嗎?”,多少有一些諷刺。
而在各行各業,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對等的。既然強行出臺了限薪、中性名等政策,足協就應該想著幫俱樂部去賺錢。只要賺到錢了,誰還會欠薪?誰還會退出?投資方還會在乎什麼名字麼?然而在幫助俱樂部賺錢這件事上,恰恰是足協做的最差勁的地方。
此前中國足協在跟俱樂部談職業化商業化的同時,他們實際上佔據了絕大多數的利益。按照中超公司的股權分配,每傢俱樂部各佔4%,而中國足協佔了36%;因此當各俱樂部每年只能分紅到5/6000萬時,足協每年就可以透過中超拿到5、6個億的收成。而之所以在球衣的問題上,足協選擇打包出售,而非讓俱樂部自己去談的最主要原因在於,打包出售,總金額的36%歸中國足協所有,而一旦各俱樂部單獨出售,足協可就一分錢都收不到了。
當中國足協每年透過分紅得到的收入是俱樂部的9倍,這本身就是個極不合理的現象。然而自己腰包鼓了後,只跟俱樂部談節流,而不談開源的事情,把所有的錯誤都推給俱樂部,既是一種甩鍋行為,更能凸顯出職業聯盟的必要性。
早在2010年,時任足協一把手韋迪就提出了要推動職業聯盟的成立,結果被拖了又拖後到現在還沒正式掛牌。而沒有正牌掛牌的原因,還是圍繞著聯賽的各種權責利的分配糾纏不清之時,天津臺已經爆出了足協有可能會讓足協高層成為職業聯盟的主席。
考慮到先前的中超公司實際上就是中國足協的附屬品,如果讓足協官員出任職業聯盟的一把手,足協是否在採取一種換湯不換藥的方式來管理聯賽呢?有關方面真的認識到,中國足球的問題在哪?未來的出路在哪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