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个极其单调、简陋的世界里。这种政策使本来已日渐活跃、不断昌盛的社会再次封闭僵滞起来,要民众在相当蒙昧的状态下,听任统治者的摆布,无法萌发自己的创造力。这样的社会状况,在古代乃至近代给我们中华民族所造成的各类劫难,难道还不够惨痛吗!
近期东南卫视、广东卫视诸家电视台都推出电视剧《大秦帝国》,洋洋洒洒近五十集的宏篇巨制,把商鞅塑造成一位因主持改革而使帝国日益强大的英雄,一位主张以法治国的先驱,一位最后以身殉国的伟人。
我非常“佩服”编剧者的用心良苦与大胆构思,把商鞅打造成一位“高、大、全”的英雄。问题是剧本在对历史记载的处理方面太过片面,如果说对于渭水之滨一天杀七百多人的案子与太子诸案的具体案情由于历史没有详细记载而给予作者一定的编造空间,那么对变法中许多祸害人民、阻碍社会进步的有具体历史记载的各项措施,剧中却大都回避,如对连坐法的专制、抑工商的反动、燔诗书与禁游学的愚昧……这一系列危害社会进步的改革措施在剧中基本看不到有多少用笔,为什么作者要如此阉割历史?商鞅那一套法家专制统治手段,能称作“以法治国”吗?
商鞅变法的内容
商鞅变法的内容约可分成五个方面:1.什伍连坐,轻罪重刑。什伍为军队基层编制,商鞅将它应用于民间村邑,即将民众置于严密的军队式组织控制之下,并开乡村邻里间告奸连坐之先河,用轻罪重刑等严酷手段,有效地加强了对全体民众的专制统治。2.奖励耕织,摧抑工商。主要是“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这一举措不遗余力地摧残工商业,严重僵化了社会经济的运转机制,重农抑商遂成为此后统治者长期奉行的国策。3.奖励军功,严禁私斗。主旨在以极大的诱惑力驱使民众去为国家作战卖命,并按军功调整贵族爵秩,大大增强秦国的军事实力。同时增收军赋,保障军需。而统一度量衡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国家田租、军赋的征收,以及军功赏赐、官员俸禄的发放。由于变法基本禁止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摧抑着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所谓有利于经济文化交流的客观作用实在微乎其微。4.推行县制,迁都咸阳。初步完成中央集权统治模式。并明确加强国家土地所有制,使它成为中央集权政治统治下最可靠的经济基础。革除落后的戎狄风俗,也是要造就有利于专制集权统治的小农家庭基础。5.焚烧诗书,禁止游学。极端地将农、战需要作为衡量一切文化生活取舍的标准,用“燔诗书”诸野蛮手段竭力摧毁当时优秀的文化成果,把君主专制统治和加强军事力量建筑在牢靠的愚民政策之上。
综观上述变法的目的与各项措施,我们找不到任何要改革旧的生产方式的内容,也没有改变奴隶地位的任何动作,反而增加了一些奴隶制度。变法基本围绕秦孝公图强诏令的两个目的,在某些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创造性发挥,使秦国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统治模式基本定型,并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立体运转完全纳入了军事轨道,可以说商鞅变法是由极端君主派法家领导下进行的一场旨在加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统治,又带有相当军国主义色彩的改革运动。至于说它加强了秦国的专制集权统治与军事实力,乃至为后来的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这点无须否认。然而我们认为,评价商鞅变法的历史作用,其关键问题不在于此。
春秋战国之际是中国古代社会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随着旧的宗法社会结构的逐步解体,个体家庭成为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力在提高中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繁荣,其中工商业市场经济尤其突出;政局在动荡中打破了僵化的等级秩序,阶级升降变动空前活跃;这样,荒野的大量开发,城市商业都会成分的增加,士人的参政议政,百家争鸣局面的形成,各地经济文化交流频繁,……社会开始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那么,在这样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氛围中,商鞅变法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君主独制的统治模式
在经历了千余年的宗法君主制社会之后,人们在社会转型的动荡中,开始上下求索,寻找一条适合自己的治政之路。其中虽然旧的文化传统仍有明显的烙印,但也不乏一些新思想新气象,比如许多士人提出了重视民众地位和藐视君主权威的思想。《左传》中师旷说:“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还有孟子的“民贵君轻”之说,荀子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绝妙比喻等,都多少给当时的政治发展带来一些开明的取向。一些诸侯国统治者也采取了某些较为宽松开明的政策,从郑国子产“不毁乡校”,认为:“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到齐国创建“稷下学宫”,汇集了当时的一些学人名士,“不治而议论”,专门为齐国出谋划策,评议时弊,讥谏朝政,进退自由。这些开明政策,应该说含有相当进步意义,给当时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然而法家在这样的社会发展关键时刻,却竭力推销其赤裸裸的君主专制理论,完全不把民众放在眼里,要求实行严刑酷法的恐怖统治。就连当时日益普遍的要求君主兼听、纳谏以制约专权的呼声,法家都不屑一顾。商鞅变法将这一专制理论付诸实践,用连坐法、轻罪重刑诸残酷手段来治理、打击民众,用全面军事化的组织措施来对内强化控制、对外争霸战争。不允许民众有任何议政的权利,《史记·商君列传》载:“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用流放边境的刑罚来压制舆论,哪怕改变初衷,赞成变法者也不例外。并用燔诗书、禁游学等野蛮措施来消灭不同政见,以完成“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书·修权篇》)这一专制统治模式。可以说,这样的政治改革方向,在社会发展中无论如何也没有什么进步意义可言。
狭隘农耕阻碍全面发展
战国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得到相当发展的时期,城镇工商业空前繁荣,货币经济也全面铺开,新兴起一个令人刮目的工商业阶层,部分富商大贾已可与贵族王侯分庭抗礼。商品货币经济得到这样高度的发展,必然对整个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比如说它能促进私有经济的进一步深化蔓延,促进社会秩序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进行贫富贵贱的合理调整,从而促发人性的逐步觉醒,改变人们价值观念的取向,并在此基础上发生社会格局崭新的变革。秦国在公元前378年“初行为市”。然而就在这个起点上,商鞅变法中严厉的摧抑私营工商业的政策,将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契机,扼杀在襁褓中。在东方诸国出现众多商业都会的情况下,秦国这方面的发展却几乎等于零。加上其强化土地国有制等措施,完全堵绝了当时的私有制经济发展之路,将其社会的经济结构完全封固僵化起来,极其有效地稳固了君主专制统治体制。抑商政策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为统治者所长期奉行,极大地阻碍了古代社会的正常发展,由此而形成的轻商贱商不良传统,至今还需要我们花大力气给予纠正,而商鞅正是始作俑者。可以认为,抑商政策扼杀了社会中的变革因素,它是一项极为反动的经济政策。
一般都认为,商鞅变法奖励耕织的措施,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其实这论点只看到事物的表面,是十分肤浅的。变法将农业生产发展建立在摧抑私营工商业和愚民政策等项措施之上,这必然为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拓展,尤其是国家整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套上枷锁,而这方面恰恰是问题的实质所在。《商君书·垦令篇》要求:“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禁止正当的粮食贸易流通渠道。“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用提高关税来压制农民经商,从而杜绝农业方面的商品生产。“废逆旅”,禁止农民从事开设旅店等副业以增加收入,更是减断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壹山泽”,国家垄断山泽之利,不许人们开发利用。“无得取庸”,甚至不允许富裕人家雇佣帮工。只要农民“愚则无外交”,并在“重刑而连其罪”的强控制下专一农耕。这实在是一种极其狭隘的农耕经济观,是一种强迫生产力只得单一从事农业的短期行为。这种狭隘农耕观一旦实施于国家的经济政策,在短期内或许会有些“效益”,有所谓“家给人足”之誉。但从长远来看,它必将窒息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也会反过来阻碍农业生产的长足进步。这种狭隘农耕政策传统的影响,以后也长期严重危害中国经济的正常发展。
焚书禁学的愚民政策
商鞅变法中没有任何改变奴隶地位的举措,恰恰相反,却在某种程度上积极推行,乃至发展了一些奴隶制度。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按军功、家次分配“臣妾”,“爵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商君书·境内篇》)《商君书·垦令篇》要求:“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童者必当名。”即官府录有商家奴仆的名册,令其按顺序到官府服役。如此等等的奴隶制度,都是商鞅的新举措,并非沿袭旧制的某些做法。变法后,秦国的奴隶数量大增,使用也较普遍,这方面《云梦秦简》诸史料上有详尽反映,乃至秦、汉二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奴隶数量最多的时期。诚然,我们也并不由此而认为秦、汉是奴隶社会,而奴隶数量的大量增加,至少是社会奴役方式的局部倒退。这一倒退,虽还有其他社会因素,但与商鞅变法中的这些举措应有密切联系。
《商君书·垦令篇》还规定:“使民无得擅徙”,任何人临时外出,也得有政府开验的证明文书,否则连旅店也不能借宿,“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史记·商君列传》)以此来禁止人口的合理流动,阻隔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将人们的视野局限在极其狭小的天地中。《农战》诸篇要求人们除了积极从事农业耕耘与参军作战之外,必须舍弃杜绝其他一切社会生计与文化生活,“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之类都在禁绝之例,与焚烧诗书、禁止游学诸措施配合,把民智、民力限制在一个极其单调、简陋的世界里。这种政策使本来已日渐活跃、不断昌盛的社会再次封闭僵滞起来,要民众在相当蒙昧的状态下,听任统治者的摆布,无法萌发自己的创造力。这样的社会状况,在古代乃至近代给我们中华民族所造成的各类劫难,难道还不够惨痛吗!
短期效应不足为训
《史记·商君列传》赞誉变法道:“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其实在严酷的强控制统治之下,一时取得这些“成绩”并不奇怪。在如此高压统治下所获得的社会暂时安定局面,只是一种虚假的表象,并不值得称道。尤其是商鞅那“天资刻薄”的个性,在秦国处境日渐孤立,每次外出都要“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史记·商君列传》)在如此严密残酷的统治之下,商鞅的神经还这样紧张,每次外出都如临大敌,害怕别人暗算已到了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的地步,其统治愈益不得人心的境况已不言而喻。孝公一死,商鞅即遭车裂之祸也就很自然了。由于变法对君主专制统治和增强军事力量都很有作用,所以“及孝公、商鞅死,惠王即位,做法未败也”。(《韩非子·定法篇》)而秦奉行商鞅之法,虽后得军事统一,却很快二世而亡,便是最好的注解。
《荀子·议兵篇》《汉书·刑法志》中的一些记载,将秦民生计穷隘,统治者专用刑罚和功赏去强迫利诱民众从战,以保持军事强国的概况,刻画得入木三分。在中国古代文化最为灿烂多彩,经济不断发展繁荣,政治步入开明竞争的时代,商鞅变法却要把社会拉向一个极其愚昧单调、统治残酷且军事色彩很浓的专制社会结构中,难道是值得赞誉的历史事件吗?我们认为,商鞅变法的成功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史中的一场悲剧。战国法家所完成的这一整套专制理论及其实践活动,不但在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中产生极坏后果,而且日后一直萦绕在中华文明的中枢神经中作祟,将社会的丰富性异化为最简单暴戾的统治关系,而极难产生新的因素。长期以来,理论界、文化界不惜扭曲历史以肯定商鞅变法的做法,造成许多思想理论方面的混乱,需要我们去深刻反省,重新认识。
揭秘:戊戌变法的“戊戌六君子”被杀的真相
“六君子”当年被杀的罪名是与康有为结党
所谓“戊戌六君子”,系指在戊戌年被慈禧勒令杀害的谭嗣同、康广仁、林旭、杨深秀、杨锐、刘光第等六人。此六人均与当年之维新运动有关,其中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四人乃光绪皇帝戊戌年新任命之军机章京;杨深秀乃山东道监察御史;康广仁乃康有为之胞弟。
1898年9月28日,朝廷下达杀害“六君子”之上谕,称:“康广仁、杨深秀、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等大逆不道,着即处斩,派刚毅监视,步军统领衙门派兵弹压。”次日,内阁所奉朱谕将“六君子”之“大逆不道”的罪名具体化。朱谕称:
“主事康有为首倡邪说,惑世诬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变法之际,隐行其乱法之谋,包藏祸心,潜图不轨。前日竟有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之事,幸经觉察,立破奸谋。又闻该乱党私立保国会,言保中国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实堪发指。……康有为实为叛逆之首,现已在逃,着各直省督抚,一体严密查拿,极刑惩治。举人梁启超与康有为狼狈为奸,所着文字,语多狂谬,着一并严拿惩办。康有为之弟康广仁、及御史杨深秀、军机章京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等,实系与康有为结党,隐图煽惑。杨锐等每于召见时,欺蒙狂悖,密保匪人,实属同恶相济,罪大恶极,前经将各该犯革职拿交刑部讯究。旋有人奏,稽延日久,恐有中变,朕熟思审处,该犯等情节较重,难逃法网,傥语多牵涉,恐致株连,是以未俟复奏,于昨日谕令将该犯等即行正法。”
通观这份谕旨,“六君子”之罪行,总结起来不外乎三条:1、康党谋围颐和园诛杀慈禧;2、“六君子”与康有为结党;3、杨锐等人任职军机处期间“欺蒙狂悖,密保匪人”——所谓“匪人”,其实就是康有为梁启超一干人等。换言之,“六君子”乃因其康党身份而被杀。
实际上,“六君子”中厌恶康有为者大有人在
“六君子”当日被当作“康党”而被杀;后世亦长期将其归入“康党”,说他们围绕着康有为,为了戊戌年的维新变法事业而不惧牺牲。但事实绝非如此,“六君子”中,杨锐、刘光第二人对康党甚为厌恶;康广仁、林旭二人曾努力撇清与康党的关系;杨深秀情形如何,笔者尚未见可靠资料,唯谭嗣同自命与满清为敌,故而口出“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之语,从容赴死。
杨锐、刘光第二人相当厌恶康党
杨锐、刘光弟乃张之洞门下之人。张氏素来鄙视康有为之学术,斥之为伪学、野狐禅;杨、刘二人之学术旨趣,可想而知。杨锐早年对康有为曾颇有好感,认为康氏上奏的某些条陈“透切时弊”,故于1897年12月鼓动御史高燮曾上折推荐康氏去参加瑞典的“万国弭兵会”。但到戊戌年后,杨锐对康党的态度已转为不满与鄙视,在给张之洞的一封密信中,杨锐曾明言康氏“缪妄”:“近日变法,都下大哗。人人欲得康有为而甘心之,然康固多缪妄,而诋之者至比之洪水猛兽,必杀之而后快,岂去一康而中国即足自存乎?……京师大老,空疏无具,欲以空言去康,何能有济!”
另据唐才质《戊戌闻见录》披露,谭嗣同曾在给其兄唐才常的书信中提到,在军机处任职期间,因杨锐鄙视康有为,谭嗣同曾与之发生过冲突:“伯兄曰:复生入值,与刘裴村一班,刘愿者,虽不奋发,而心无他。然可虑者,叔峤跋扈,媚旧党而排南海,复生忿与之争,叔峤不纳。”——“伯兄”即唐才常,复生即谭嗣同,刘裴村即刘光第,叔峤即杨锐,南海即康有为。
杨锐好友高树在其《金銮琐记》也记载,杨锐对同为军机章京的铁杆康党谭嗣同、林旭相当不满,私下里形容谭嗣同为“鬼幽”、林旭为“鬼躁”:“鬼幽鬼躁杨公语,同列招灾窃自忧。……叔峤曰:‘某君鬼幽,某君鬼躁,同列如此,祸可知矣。”——考之戊戌年谭、林二人行状,谭氏与康党多有密谋而不令杨锐、刘光第等人得知,故杨锐呼之为“鬼幽”;林旭年少轻狂,“日夜谋变更一切甚亟”,故杨锐呼之为“鬼躁”。
杨锐担任军机章京,系张之洞请托湖南巡抚陈宝箴推荐的结果。刘光第的情形,大致与杨锐相似,其进入军机,同样是借了张之洞的力量、由陈宝箴推荐的结果。但或许是因为刘虽得张之洞器重,但终非张之洞心腹之人,故而事前并不知道自己会被推荐,入职之后,也非如杨锐一般,孜孜于筹划促成张之洞入京主持变法。但其对康党的厌恶之情,则与杨锐一般无二。
康党开设保国会,刘氏仅前往一次,因厌恶其言论,再未有过交往。刘氏还曾在家信中感叹:“新旧两党,互争朝局(好在兄并无新旧之见,新者、旧者均须用好人,天下方可久存),兄实寒心。”所谓“新党”,即是指“康党”。在军机处值班期间,为缓和新、旧矛盾,虽然光绪有关新政之奏章,一概越过旧的军机大臣,交由新任四章京办理,刘氏“仍以要件商诸大军机,又曾请于德宗,为言不能潜越大军机之权”(“大军机”系指旧军机大臣,相对之新任军机四章京,则有“小军机”之名)。
杨、刘二人入军机处值班不过十数天,竟被视作“康党”而惨遭杀身之祸,当时之人,皆视作奇冤。张之洞曾急电京中,欲营救杨锐,其电文称:“杨叔峤者,端正谨饬,素恶康学,确非康党,平日议论,痛诋康谬者不一而足,弟所深知。……此次被逮,实系无辜受累”。刘光第死后,查抄其家,曾搜得弹劾康有为之奏疏一份,尚未完稿。
尤使人叹息者,杨、刘二人被捕前不久,均曾动过辞官退隐的念头,杨锐的理由是与“康党”无法共事——“同列又甚不易处,谭最党康有为,然在直尚称安静,林则随事都欲取巧,所答有甚不妥当者,兄强令改换三四次,积久恐渐不相能。现在新进喜事之徒,日言议政院,上意颇动……兄拟加遇事补救,稍加裁抑,而同事已大有意见,今甫数日,既已如此,久更何能相处。拟得便即抽身而退。”刘光第的理由是担忧自己“终以憨直贾祸”,欲再被光绪当面召见一次,痛陈“新政措理失宜”之处后,即辞官归家。
林旭、康广仁曾竭力摆脱“康党”身份时人对林旭的评价是“年少轻躁”,其任职军机章京时,年仅二十四岁。观林氏对康有为之看法,多受外界环境之影响,并无定见。1897年11月,林氏致书李宣龚,谈及自己与康有为的交往,称“康长素适来,日有是非,欲避未能”,所谓“是非”,大约是此时政、学两界之主流人物,均不齿康氏之学术与政治理念;林氏乃两江总督沈葆桢之孙婿,以世家子弟之身份在京寻求政治机会,自不愿与名声不佳之“康党”扯上关系。但到了1898年5月,康氏已得光绪之青睐,林氏在为康氏之《春秋董氏学》作跋时,已不忌讳自述:“南海先生既衍绎江都春秋之学,而授旭读之”,显系明言自己做了康有为的学生。
林氏之进入军机处,按康党的说法,是光绪看中了他“康有为弟子”的身份。但1898年6月,林氏被荣禄招入幕府,或许才是光绪选中他的真正缘故——光绪选拔军机四章京必有平衡满汉新旧之考虑:若以杨锐、刘光第代表张之洞汉臣一系之势力;林旭代表荣禄满臣一系之势力;唯谭嗣同充当康有为在军机处之代言人,当属最佳解释。据时人披露,林氏当值期间,“欲尽斥耄老诸大臣”,“凡建一策,僚辈不能决者,旭大呼奋笔拟稿以进”,可见其冒进与积极。
此种冒进,曾引发荣禄之担忧,恐其招祸,故致信林氏,劝其在新政事务上,“虚怀下问”,多与枢庭老臣商议,不应该“遇事纷更”。但林氏既深受康有为影响,康党之目标,乃开制度局、懋勤殿,架空现有各级权力部门,“遇事纷更”乃康党之既定方针,林氏自难以接受荣禄之劝诫。但当京城空气已空前紧张时,林氏曾深夜前往郑孝胥之处问计,据郑孝胥日记记载,林氏与他谈论良久,“自言不得以康党相待”——此言虽是林氏被捕前对自我身份的一种自我安慰式的乐观预判,但也反映出林氏与康党之间存在一定的疏离。
另据章太炎透露,林氏在被逮捕前夜,“知有变,哭于教士李佳白之堂”。此外,据《异辞录》记载,林氏在被捕前一天,还曾求告到李鸿章幕僚马建忠车前,欲求马氏“回车复见傅相,为我乞命”。综合这些材料,可知林氏在被捕前夕曾四处活动求救。
至于康广仁,因其系康有为胞弟,其“康党”身份似乎不容置疑。然十余年之后,汪精卫刺杀摄政王失败入狱,碰到一名为刘一鸣之老狱卒,曾看守过谭嗣同、康广仁等人,据刘氏对汪精卫讲:当年,“谭在狱中,意气自若,终日绕行室中,拾取地上煤屑,就粉墙作书,问何为,笑日:‘作诗耳。’……林旭美秀如处子,在狱中时时作微笑。康广仁则以头撞壁,痛哭失声曰:‘天哪!哥子的事,要兄弟来承当。’林闻哭,尤笑不可仰。既而传呼提犯人出监,康知将受刑,哭更其。”
狱卒之言,当属可信,早在政变之前,康广仁就曾致信友人,抱怨过康有为一意孤行,大事难成:“伯兄规模太广,志气太锐,包揽太多,同志太孤,举行太大,当此排者、忌、挤者、谤者盈衡塞巷,而上又无权,安能有成?”至于林氏之“时作微笑”、“笑不可仰”,未必是凛然不惧,因林氏参与了“围园杀后”之密谋,事变前也曾四处求救未果,至此应该对自己之最终命运了然于胸,已不必如康广仁般“以头撞壁”。
唯谭嗣同一人甘愿为其反满革命理想而流血
杨深秀以御史身份被当作“康党”而遭到杀害,与其戊戌年和康有为过从甚密有关。杨锐在给张之洞的密函中,曾提到:“此时台谏中,惟杨深秀、宋伯鲁最为康用,庶僚中亦多有攀附者。”戊戌年,康有为写了许多奏章,大多以杨深秀、宋伯鲁二人之名义呈递;结果是杨深秀被杀,宋伯鲁逃到外国使馆得免一死。杨氏被杀的直接原因,是他于9月19日呈递了康党拟定的一份涉及武装政变计划的奏折。
奏折中,不但要求光绪调袁世凯军队入京,还提议聘请李提摩太和伊藤博文为新政顾问,甚至建议皇帝考虑与英、美、日三国“合邦”;而最让慈禧心惊胆战者,莫过于该折附片中要求开掘颐和园内的“秘密金库”,并请皇上准募300人,于9月23日正式发掘——所谓“秘密金库”,根本子虚乌有,“康党”编造此一谣言,说开掘“秘密金库”可以为变法提供必需资金支持,乃是为了完成其“围园杀后”计划——此前,谭嗣同已致信唐才常,要他带会党人马秘密入京,目的就是伪装成掘金工人,入园起事杀死慈禧。杨深秀卷入此种密谋,其被慈禧定为“康党”,并无诬枉。唯杨氏本人是否了解其呈递之奏折的个中玄机,尚未敢断言。
事实上,所谓“戊戌六君子”,唯有谭嗣同一人,清楚地了解自己因何而死,且确实愿意为之而死。今人多将谭氏归入维新派之列,实际上,早在入军机处之前,谭氏即已深植强烈的反满立场。以其着作《仁学》为例,因反满思想激烈,生前仅梁启超、章太炎等有限几位好友得见。其中如此写道:
“成吉思汗之乱也,西国犹能言之;忽必烈之虐也,郑所南《心史》纪之;有茹痛数百年不敢言不敢纪者,不愈益悲乎!《明季稗史》中之《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不过略举一二事,当时既纵焚掠之军,又严薙发之令,所至屠杀虏掠,莫不如是。即彼准部(准格尔),方数千里,一大种族也,遂无复乾隆以前之旧籍,其残暴为何如矣。亦有号为令主者焉,及观《南巡录》所载淫掳无赖,与隋炀、明武不少异,不徒鸟兽行者之显着《大义觉迷录》也。台湾者,东海之孤岛,于中原非有害也。
郑氏据之,亦足存前明之空号,乃无故贪其土地,攘为己有。攘为己有,犹之可也,乃既竭其二百余年之民力,一旦苟以自救,则举而赠之于人。其视华人之身家,曾弄具之不若。噫!以若所为,台湾固无伤耳,尚有十八省之华人,宛转于刀砧之下,瑟缩于贩贾之手,方命之曰:此食毛践土者之分然也。
夫果谁食谁之毛?谁践谁之土?久假不归,乌知非有。人纵不言,己宁不愧于心乎?吾愿华人,勿复梦梦谬引以为同类也。夫自西人视之,则早歧而为二矣,故俄报有云:‘华人苦到尽头处者,不下数兆,我当灭其朝而救其民。’凡欧、美诸国,无不为是言,皆将藉仗义之美名,阴以渔猎其资产。华人不自为之,其祸可胜言哉?”
正因为谭氏有如此强烈的仇满情绪及“十八省华人”意识,戊戌年之前,他曾屡次言及新疆、西藏、满洲、蒙古、青海等地均可卖给英、俄等国,以筹措资金作变法之用;更对当时倡导“保中国不保大清”之康有为一见倾心,执弟子之礼,且与康党秘密筹划“湖南自立”。也正因为此种革命党立场,为自身安全计,谭氏曾想买一个外国功名作护身符。
1896年12月,谭嗣同致信汪康年,打听外国人开捐功名之事,准备买捐受外国人保护。谭氏说:“传闻英、俄领事在上海开捐‘贡’、‘监’,捐者可得保护,藉免华官妄辱冤杀,不识确实否?保护到如何地步?价值若干?有办捐章程否?嗣同甚愿自捐,兼为劝捐,此可救人不少……嗣同求去湖北,如鸟兽之求出槛絷;求去中国,如败舟之求出风涛;但有一隙可乘,无所不至。若英、俄之捐可恃,则我辈皆可免被人横诬为会匪而冤杀之矣。伏望详查见复。”
对谭氏之政治立场,张之洞似乎有所察觉。谭氏应召赴京,过湖北见张之洞,张氏曾语带讥讽,谓谭氏:“君非倡自立民权乎,今何赴征?”革命党人章士钊深悉谭氏戊戌年进入军机之真意图,章氏称:“(谭)嗣同(唐)才常,与(沈荩)谈天下前局,其旨趣虽有出入,而手段无不相同。故嗣同先为北京之行,意覆其首都以号令天下。……以嗣同天纵之才,岂能为爱新觉罗之所买,志不能逮,而空送头颅,有识者莫不慨之。”谭氏之绝命诗有“留将公罪后人论”之句,《仁学》中谓:“谋反,公罪也”,此乃谭氏临终,隐晦表示自己乃为反满革命而死,非为维新而死。
康党事后作伪,掩盖“六君子”被杀真相
“六君子”被捕前,康有为因全盘参与筹划戊戌年围园杀后等内幕,并对其成败有所预判,已提前遁走天津。“六君子”被杀后,康党为维护其“维新派”面目,以争取国际、国内之同情与支持,又不惜种种作伪,掩盖“六君子”被杀之真相。
篡改杨锐、刘光第等与康有为的关系
如前所述,杨锐、刘光第二人对康有为及“康党”的基本态度是厌恶和不满。但二人被杀后,康党刊布了许多回忆、纪念文章,将二人打扮成了康有为的忠实拥趸。如康有为之《六哀诗》谈杨锐,说杨氏“与我志意同,过从议论熟”;梁启超之《杨锐传》声称:杨锐“久有裁抑吕(后)、武(则天)之志”,于是“奉诏与诸同志谋卫上变”——实际上,杨锐根本不知道康党的“围园杀后”计划,其对光绪所言,乃是要调和帝后关系,绝无什么“裁抑吕、武之志”。
再如,康有为在《六哀诗》里说刘光第:“我不识裴村,裴村能救我”,说的是康有为被人弹劾“保中国不保大清”,刘光第与谭嗣同联名担保康有为忠心不二之事;梁启超之《刘光第传》则记载,刘光第称此举是奉君命而为,同时又慷慨表示:“即微皇上之命,亦当救志士,况有君命耶,仆不让君(谭嗣同)独为君子也。”但实际情形,据胡思敬披露,刘光第之所以署名,乃是被一同值班的谭嗣同百般缠扰的结果,“谭嗣同与同班值宿,邀与联名,以百口保之,不能力拒,故及于难。”谭氏对康党“保中国不保大清”一事知之甚详,其力邀刘光第联名,乃是故意拉刘下水。类似此类篡改者甚多,此不赘述。
篡改谭嗣同绝命诗,掩盖其革命党之真相
康党对“六君子”之死真相,最重大的掩盖,是篡改了谭嗣同的绝命诗。谭之原诗《题壁狱中》,有两种流传版本。其一是:“望门投止怜张俭,直谏陈书愧杜根。手掷欧刀仰天笑,留将公罪后人论。”其二是:“望门投止怜张俭,直谏陈书愧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前者系非康党人物所记;后者则是康党所着力宣传之版本。
这两个版本的主要区别,在于后两句。“欧刀”乃刑人之刀;“公罪”,如前所述,谭氏《仁学》中有谓:“谋反,公罪也”。如《仁学》中所述,谭氏认为满清皇室残害“中华”数百年,乃罪大恶极者,故在谭氏看来,“围园杀后”乃是代表千万“华人”对满清最高领导层实施正义的刑罚,故有“欧刀”之说;所谓“手掷欧刀仰天笑”,乃系指“围园杀后”计划失败,未能如愿刑罚满清皇室。
谭氏认为:“谋反,公罪也。……公罪则必有不得已之故,不得任国君以其私而重刑之也。且民而谋反,其政法之不善可知,为之君者,尤当自反”,也就是说,“留将公罪后人论”一句,乃是谭氏自承谋反,且不认为谋反有什么不对。康党戊戌年之后,传播谭氏绝命诗甚力,但这两句,绝不见于其宣传读物,而被置换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与康党在戊戌年后竭力否认自己曾有“围园杀后”计划及“保中国不保大清”等谋反行为,是相一致的。
至于“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否康党杜撰,目前还存疑。一种很大的可能是:这两句其实也出自谭氏之手,只不过被康党移花接木嫁接到了绝命诗中。证据就是:谭氏应诏赴京时,唐才常为之饯行,谭氏曾口占一绝:“三户亡秦缘敌忾,勋成犁扫两昆仑”——所谓“三户亡秦”,乃明言此行目的,是阴谋推翻满清之暴政,“昆仑”非独指高山,亦有“华夏”之意。
除篡改绝命诗之外,康党还捏造了一份谭氏的绝命血书。内有“伤心君父,……告我中国臣民,同兴义愤,剪除国贼,保全我圣上”、“受衣带诏者六人,我四人必受戮,……千钧一发,惟先生(指康有为)一人而已,天若未绝中国,先生必不死。呜呼!……嗣同为其易,先生为其难……”等语。浑不顾谭氏毕生仇恨满清皇族之政治立场,必欲将其打扮成光绪之忠臣烈士;更无视谭氏心知肚明康氏早已离京之事实,反杜撰出“天若未绝中国,先生必不死”等肉麻语。与康党一同逃亡的王照后来披露,这份血书,是梁启超、唐才常、毕永年三人密谋捏造的。
康有为谈好色多妻:凡色欲交合之事两欢相合
康有为是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社会改革家、书法家和学者,以发动康梁变法而著称。他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可自己却妻妾成群,且处处留情,被称为“风流圣人”。康认为这与自己主张的自由婚姻并不违背,他在《大同书》中曾写道“太平大同之世,凡有色欲交合之事,两欢则相合,两憎则相离……”而他与六位太太都没到“两憎则相离”的地步。徐悲鸿还专门为他画了一幅作品《康有为妻妾成群图》。
在六位太太中,康有为格外疼爱三太太何旃理。1907年,49岁的康有为在美国西部,结识了十七岁的美国华侨何旃理。何不仅通晓四国文字,且熟悉中国文化,能歌善舞,听了康有为的演讲后迷恋上他。康有为当时已娶了原配夫人张云珠、二太太梁随觉,但何旃理不顾父母反对,嫁给了康有为。婚后两人生有一子一女。后来他们相偕游历欧洲各国,每到一地,都由何旃理做翻译。
不幸的是1914年何旃理患猩红热去世,年仅24岁,何病逝后,每逢周年忌,康有为都要在其灵前焚香哭拜;清明时节,则亲临墓地祭祀,偌大年纪的人,在坟冢前涕泪交加,长跪不起。多年后,康有为还请徐悲鸿根据何旃理的遗像画了一幅水彩人像。画中是一位穿清代服装的少妇,头挽高髻,仪态端庄,秀目生辉,亭亭玉立。
康有为的四太太,则成为他的隐痛。1911年,康有为流亡日本,雇了一个16岁女佣人市冈鹤子,康对她很好,日久生情,就把她娶为四太太,带回上海。可鹤子后来却与年龄相当的康有为儿子有了感情,并怀了他的孩子,觉得无颜相见康有为,就偷偷跑回日本,将孩子生了下来。
鹤子始终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与康有为及其家人取得任何联系,隐名埋姓了五十年。直到鹤子临死前才向世人宣告她与康有为以及儿子之间的爱情故事。1974年2月19日,鹤子在日本卧轨自杀身亡,后来,鹤子的孩子凌子,根据母亲留下的信物找到了康有为的家人,并与其家人取得了联系。
1919年,一天,康有为在杭州泛湖闲游,忽见一位妙龄女郎在浣纱,疑是西施再世。经打听此女叫张光,年仅18岁,尚未婚配。康赶紧托人提亲,张家见康已年逾花甲,婉言相拒。但在康的坚决要求和媒人尽力撮合之下,家境贫寒的张家最终点了头。
1919年,康有为在上海举行婚礼,亲朋好友尽皆道贺,妻妾儿女却均不赞成这门亲事,以集体缺席婚礼相抵制。婚后,康有为对这个六太太十分宠爱,特意请了家庭教师教她读书,自己亲手教她书法。张光没有孩子,抱养了一个女儿,1927年康有为去世后,她守寡多年,1945年病逝。
康有为不仅妻妾成群,且喜欢嫖娼。1918年春夏畅游杭州时,“康圣人”竟挟妓游湖,并乘兴做诗一首,开头便是“南妆西子泛西湖,我亦飘然范大夫”。把妓女比作西施,自己比作范蠡,一时被传为笑柄。
早年,康有为曾落魄上海,天天狎妓,却无钱偿嫖资。妓家纷纷到康有为所住的客栈索取,康觉得很不好意思,就往广东逃。上船之日,各妓家都到船上来找他,搜了半天找不到。开船后,有水手看见船板内有人,呼众人来看,正是康有为。
后来,有人写诗讽之:“避债无台却有舟,一钱不值莫风流”。康有为的弟子在为他作传时批评说:“先生日美戒杀,而日食肉;亦称一夫一妻之公,而以无子立妾;日言男女平等,而家人未行独立;日言人类平等,而好役婢仆……凡此皆若甚相反者。”可谓一语中的,入木三分。
民国风月:那些热衷于买春的高端名人
在中国古代史上,许多名人与妓女大都有一些风流逸事,但故事中的名妓往往并非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妓女。古代的“娼”与“妓”有别,娼者“唱”也,妓者“技”也,大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文艺工作者”,拥有歌舞弹唱的一身技艺。
而那些大牌名妓风光气度更是不同,不仅歌舞弹唱无不精通,而且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也都了然於胸。她们的“客户群”自然是达官贵人和文人雅士。至于卖身,大多是余兴节目。
满清入关夺得天下后,认为汉人官员好狎妓是其败亡的一大原因,故在《大清律例》中规定文武官员嫖娼有罪,官员、“官二代”和拉皮条的都在受罚之列,但娼妓作为弱势群体,却不在被处罚之列。乾隆年间又有法例,规定北京内城不得开妓院,内城妓院迁至前门外大栅栏一带,也就是“八大胡同”的前身。
辛亥革命成功后,有人认为国家理应面貌一新,应予废娼,却不成功,娼业反而更盛。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沿用清代的公娼制,妓院可领营业执照,定期纳税。
从某种程度上说,娼妓的合法化是民国名人热衷此道的现实基础,在合法的外衣下,与妓女风流纯属私德,与律法无关。但是,不要以为妓院只关风月,据说,当时还对辛亥革命有过积极作用,曾有不少革命活动是以妓院为掩护进行的。
早在清末,曾称作近代民主革命志士的陈其美便已是窑子里的常客。这位青帮大佬在加入同盟会后,将秘密机关设于妓院。后来有记者采访陈其美,在报道中写道:“英公主持江浙两省革命运动,设总机关马霍路德福里。此外,则清和坊琴楼别墅,及粤华楼十七号,为附属机关。表面则酣歌狂饮,花天酒地,以避满清之耳目。不知者以为醉生梦死之流耳。又孰知革命大事酝酿于此中哉!”
据有关史料记载,革命党人邓荫南运筹革命活动时,是在沙田附近的紫洞艇上,以招妓来掩护“革命党的临时聚会”,据说“收效甚大”。而在人们耳熟能详的蔡锷与小凤仙的故事中,作为青楼名妓的小凤仙也曾为了蔡锷将军南下的护国运动作出过力所能及的贡献。
辛亥革命成功后,陈其美就任沪军都督,也有人专门致信给他,劝他不要狎妓,别做“杨梅都督”。他则在报纸上回公开信,表示虽然过去偶有前科,但革命成功后,公务繁忙,“风月情怀,消磨殆尽”,绝对没有出去鬼混。但实际上武昌起义后,陈其美常常出入上海五马路的玉芳妓院,时人称他“日走妓馆,恣情滥狎”,这才招来了群众来信的举报。那时他身边还跟着一位小兄弟,名叫蒋介石。
陈其美还曾向清末革命团体光复会的创始人、领导人之一的陶成章讨要南洋华侨捐款充当公款,陶成章拒绝,表示这钱得用在革命工作上,不能嫖妓。据说,二人反目便是因为此事,后来,陈其美指使蒋介石和王竹卿暗杀了陶成章。随后,蒋介石一度躲在玉芳妓院里,后来还纳姚冶诚为妾,这位姚姑娘就是玉芳妓院里的娘姨,专门伺候高级妓女。
年轻的蒋介石在大上海耳濡目染,也有不少狎妓的劣迹。据说他还曾和王陵基争风。这位王将军曾留学日本,生性风流,酷爱嫖妓,二人在妓院里为争一个美貌有才的“女校书”而大打出手。当时蒋介石正值落魄,王将军正逢得志,事后还到处吹牛,说自己那时比老蒋有钱也比他有权,嫖的女人都比他的漂亮,“他想跟我争,我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对于这些人的不端的狎妓行为,连革命先行者孙中山也备感痛心,认为这是极其深刻的教训。
民国时期,北京流传的一个说法:最喜欢逛八大胡同的是“两院一堂”。蔡元培就曾写道:“两院一堂、探艳团、某某公寓之赌窟、捧坤角、浮艳剧评花丛趣事策源地。”所谓“两院”,就是国会的众议院和参议院,“一堂”是京师大学堂,即今北京大学的前身。据说,当时京师大学堂狎妓之风极盛,每日晚饭后,老师带头,率领学生乘坐洋车,浩浩荡荡直奔八大胡同,师生同乐。
后来,有一位著名的教育家赴北大任校长,立志改变此风气,结果引发一场风波。他是蔡元培,另一位当事人名叫陈独秀。
1917年,蔡元培回国,出任北大校长。蔡元培以兼容并包的姿态,延揽大量不同政治立场的人才,其中包括胡适、陈独秀、钱玄同与辜鸿铭等。1918年1月19日,他还发起成立“进德会”,入会标准是“不嫖不赌不纳妾”,大批师生加入,其中包括了陈独秀、李大钊、胡适、刘半农等教员,以及傅斯年、罗家伦等学生。
可带头犯戒的,恰恰是进德会成立时高票当选评议员的陈独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早在1903年,陈独秀筹备安徽爱国会。在草拟的该会章程中就有“戒洋烟、嫖、赌一切嗜好”一条。
1919年初,陈独秀的生活作风问题成了北京城中最热的话题,各种报纸纷纷报道,周作人就曾在《知堂回想录》中写道:“北京御用报纸经常攻击仲甫,以彼不谨细行,常作狭斜之游,故报上记载时加渲染,说某日因争风抓伤某妓下部,欲以激起舆论,因北大那时有进德会不嫖不赌不娶妾之禁约也。”
1919年3月26日晚,蔡元培与北大教员马叙伦、沈尹默齐聚汤尔和家中,一起讨论陈独秀之事。汤尔和,原本是陈独秀得以进入北大的举荐人,如今却摇身一变,认为不可对陈独秀姑息。陈独秀由此被变相解雇。也是那一年,五四运动爆发,陈独秀参与其中,最终被捕,出狱后南下上海,做了另一番大事业。
在民国时期庞大的热衷于嫖娼的队伍中,胡适也是当仁不让的积极分子。当时的胡适,以“中国青年的思想导师”自居,但是狎妓之举依然是的特别嗜好。
即便是当了北大教授。胡适仍未完全脱离风月欢场。有一次,他在上海喝花酒,又被人看到,还被包天笑撰文刊登于《晶报》,气得他亲赴报馆,要找包天笑算账。老包见势不妙,立刻从后门逃跑,还在当晚日记里写下“胡适之自注销《晶报》一篇文后,大窘,昨亲至晶报馆,余急避之”这样的话语。
1925年,胡适应武昌大学和武昌商科大学的邀请,去武汉讲演了五次。在武汉,他见到不少新知旧友,非常高兴。一天晚上,他和郁达夫、杨金甫等友人看汉口的窑子生活:到了一家,只见东墙下靠着一把大鸡毛帚。西墙下倒立着一把扫帚,房中间是一张床,两个小女孩在上面熟睡。又一晚,友人李孤帆再次遨胡适等人逛窑子。
当时在酒席上,有人给杨金甫推荐了一个妓女,席散后,杨金甫去了妓女的房间,妓女就对杨金甫哭诉自己的遭遇,说她过的不是人的生活,要杨金甫救她出苦海。
胡适颇赏识这个妓女,说:“此女能于顷刻之间认识金甫不是平常逛窑子的人,总算是有眼力的。”当天晚上,回寓所后,胡适还和郁达夫等人谈到自己的一点观后感:“娼妓中人阅历较深刻,从痛苦忧患中出来,往往善于谈情说爱,过于那些生长于安乐之中的女子。”
1926年2月初,胡适与外国友人加纳特在上海巧遇。有朋自外国来,胡适自然是不亦乐乎,一天晚上,竟带这位外国友人去了杨兰春、桂姐两家妓院,想让好友开开眼界。没想到,他此举令好友深为担忧。加纳特回国后,立即给胡适写了封信,深情地劝胡适,不要把精力浪费在无用的嬉戏里。
在胡适的影响下,徐志摩也像他的高中同学郁达夫一样去嫖过娼。而在嫖娼之后,他竟然亲笔写信给夫人陆小曼,向他汇报嫖娼的情况。那是1931年6月25日徐志摩在写给结婚不到五年的老婆的信中讲:“说起我此来,舞不曾跳,窑子倒是去过一次,是老邓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
几个月之后,也就是当年10月1日,他又在给夫人陆小曼的信中主动坦白再次嫖妓之事:“晚上,某某等在春华楼为胡适之饯行。请了三四个姑娘来,饭后被拉到胡同。
对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说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后性欲大强,他在老相好鹣鹣处又和一个红弟老七发生了关系。昨晚见了,肉感颇富。她和老三是一个班子,两雌争某某,醋气勃勃,甚为好看。”这一次,徐志摩不仅向夫人汇报自己嫖娼的劣迹,还顺便把好朋友胡适的劣迹给捅了出来。
民国高官七大“二奶”
蓝妮,生于1912年,原名蓝巽宜,学名蓝业珍,祖籍云南建水,苗族,生于澳门。后蓝家迁居广州,7岁时又赴上海。蓝妮从小就显得美丽俊俏、聪明伶俐,加上一张不同于汉人的美丽脸庞与湛蓝的眼睛,就像洋娃娃一样,人称“苗王公主”。她的父亲蓝世勋是江苏省税务局局长,经常在家里讲孙中山先生的共和思想,给幼小的蓝妮留下了深刻印象。蓝妮长大后,以立法院院长孙科私人秘书的身份出现在南京。
少女蓝妮
作为私人秘书,蓝妮将孙科的工作场所整理得井井有条,让孙科少 了很多烦劳;她了解到孙科的一些生活习惯,将孙科的日常饮食生活都细心设计,让孙科感到家的温馨。交际场合,落落大方的蓝妮给孙科增添了更多的欢笑。孙科 慢慢觉得,自己已离不开这位蓝小姐了。蓝妮对这位院长先生也有了了解,觉得孙先生虽位极权高,但天性温柔,性情和蔼,值得信赖。两人感情与日俱增,成为形 影不离的伴侣。随后孙科决定娶蓝妮为二夫人。婚后,孙科蓝妮出双入对,非常恩爱。为了表示自己对她的忠贞感情,他亲笔给蓝妮写了一张字据:我只有元配夫人 陈氏与二夫人蓝氏二位太太,此外决无第三人,特此立证,交蓝巽宜二太太收执。
胡蝶,生于1907年,上世纪上海滩电影皇后。胡蝶与丈夫潘有声的感情本来非常好,但戴笠在抗战期间,于重庆幽禁胡蝶三年。戴笠欲在1946年下半年迎娶胡蝶,此时他搭乘的飞机坠毁,胡蝶终于结束了被幽禁的日子,重获自由。
胡蝶
胡蝶(左)与堂妹胡珊
王映霞,1908年生于杭州,当年的“杭州第一美人”,一生中的两次婚事都轰动全城。1928年2月,她与郁达夫在杭州西子湖畔大旅社举行婚礼,那一年,她20岁,郁达夫32岁。多年后离婚,于1942年4月4日,与钟贤道在重庆举行盛大的结婚典礼。
王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