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中国古代汉族女性的一种装饰习俗,起源之初仅仅是将女子的脚缠的纤细以体现美感,且仅限于少数人,明末至清朝时期开始在普通女性间流行,并逐渐演变成摧残女性的一种陋习。
试缠:缠脚的时候让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热水在脚盆里,将双脚洗干净,乘脚尚温热,将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尽量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让皮肤收敛,还可以防霉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两脚裹起来以后,往往会觉得脚掌发热,有经验的人不会一开始就下狠劲裹,最好是开始裹的时候轻轻拢着,让两只脚渐渐习惯这种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紧,这一个时期可以从几天到两个月左右。
缠的时候慢慢收紧,让足部肌肤受到的压力一次比一次紧些,这时还不能太紧,以两脚能忍受的小痛为度,在这期间把脚趾勒弯缠使脚向下略卷。缠的时候预先缠第二、第五两个足趾,缠得向脚下蜷屈,连带的第三、第四两个趾头也就跟着向脚下蜷屈。试紧的时间也须要数天到两个月左右,在这期间,裹脚布浆得较硬,捶去皱折,略紧地缠在脚上,使脚受惯硬裹脚布及紧缠的压力,接着才能真正用劲裹紧。
裹尖(裹脚趾):缠的时候,要用劲把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每次解开来重缠的时候要将四个蜷屈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多压在脚底下一些。同时还要把四个蜷屈的脚趾,由脚心底下向脚后跟一一向后挪,让趾头间空出一些空间来,免得脚缠好以后,脚趾头挤在一起,脚尖太粗。
一直要缠到小趾压在脚腰底下,第二趾压在大趾趾关节底下才可以,裹尖的时候往往得把脚趾向足底扭到屈无可屈的程度,再用裹布紧紧地勒住,缠的时候第二趾的趾关节和第三、四、五趾的趾关节受到很大的扭屈,每缠一次就得把几个扭伤的关节再伤害一次,缠的时候痛苦难当,缠好要用针线紧紧地把裹布缝起来,硬挤进尖头鞋里,然后要求少女到处走动。走动时重量压在内弯跪折的八个脚趾上,把关节扭伤得更厉害,脚趾头因为才弯进去还没紧贴在脚掌上,走时脚趾关节容易长鸡眼,要时常用针把鸡眼挑掉。
为什么古代要裹小脚啊?玉笋尖尖,金莲娇娇,一只小脚在男女的情爱中竟然是举足轻重,据行家说,连握脚都有许多姿势:濯罢兰汤雪欲飘,横担膝止束足衣;起来玉笋尖尖嫩,放下金莲步步娇。踏罢香风飞彩燕,步残明月听琼笛。几回宿向鸳被下,勾到王官去早朝。对女人缠足是从那个朝代开始的,有不同的说法,较普遍地认为女子缠足是始于南唐。 ……南唐李后主有宫嫔,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中作五色瑞莲,令其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这就是中国妇女缠足的起源。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开始推广。
三寸金莲的出现是封建时代对女性主体意识的扼杀。到了明朝,女子缠足之风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的表现,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足为献媚男子之具。《板娇杂记》曾记载一些妓女之足:如顾媚弓弯纤小,腰支轻亚;张元清在少年场中,纤腰龋步,亦自楚楚,人称为张小脚;顾喜,趺不纤妍,人称为顾大脚;等等。清军入主中原后,因为他们没有缠足的习俗,所以非常厌恶这种风俗,曾三令五申,下令严禁,然而清廷虽然对于强迫蓄辫做得很成功,对于缠足却无法彻底禁止。而且,在汉人的坚决抵抗下,这项禁令形同虚设,甚至使得缠足的习俗更进入了巅峰状态。
缠足是成为美女的一大要素。追踪历史,不难发现,早在汉唐时代,随着“礼教”对人性的扭曲,古代中国人就表现了“足恋”倾向。据伶玄《赵飞燕外传》说,汉成帝和昭仪合德发生性关系。“每持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合德的足激起了汉成帝的性兴奋。《晋书R26;孚本传》中“孚性好屐”,实际上也表现了强烈的“恋足”倾向。缠足开始时,父母总会警告女儿:“不管多大的痛苦,你都要忍耐,否则长大就嫁不出去。”叮咛完毕,缠足正式开始。
第一阶段“试缠”,先将双脚在盆中洗净,然后,右脚放在施行缠足术者的大腿上。趁着脚还湿热时,将拇趾之外的其余四趾用力向脚底弯曲,然后在脚趾之间洒上药剂。据说,洒上药剂后能使皮肤收缩,避免双脚在被紧缚后发炎或化脓。待脚趾弯曲到脚底后,便用布绑起缚起后再用线将布的一端和缝隙缝合,使其不再松开,同时,让女孩穿上缠足用的袜子和尖头布鞋。
第二阶段是“试紧”。这个阶段要进行半年以上的时间。也就是加强紧缚的阶段。平均每三天要将裹脚布解开消毒一次,然后再绑起。并且将绑紧的力量逐渐加强。如此一来,痛楚自然也会增加。由于脚趾被用力弯曲,因此很容易长鸡眼。同时,全身的重量均落在弯曲的八只脚趾上,因而疼痛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此时,脚上所生的鸡眼要用针剔掉。
第三阶段会使脚部的肉萎缩,脚背僵硬脱皮、出血、溃烂、化脓。严重者,小趾也会溃烂。不过,中药里有专为缠足各阶段使用的处方,止血、化脓及溃烂痊愈后,“美妙”的小脚便出现了。
接下来便是进入最后阶段的“裹弯“。这段时期的疼痛并不剧烈。方法是将脚底部分弄成凹型,这同样要花半年的时间。过了这个阶段,脚背会隆起呈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拇趾下垂,其余四趾则被压入脚底的凹入部分,整个脚的长度大约10厘米,是理想的小脚,被称为“新目”或“三寸金莲”。缠过的小脚,触地的部分减少,甚至连站立和走路都发生困难。事实上,缠足走路,比穿高跟鞋走路还要困难多了。
刚完成缠足时,还不懂走路的方法,所以用脚跟行走,但这种走路方式往往会使脚踝、脚跟及小腿因负荷太重而肿大,因此,这时就要开始进行训练,学习“优美”的走路方法。
古代女人三寸金莲如何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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