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同时,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此消息一出,家长们纷纷拍手叫好,为这一新规定感到很开心。家长虽然很开心,但是也有以下三点担忧:
第一点:仔细看上面的通知,明确提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学杂费,但是整个通知都没有提到私立学校。那么是不是说明这一规定并不适用私立学校,私立学校该收还得收呢?
第二点:公办学校一直以来都以学费便宜取胜私立学校,获得诸多家长的青睐。要想入学公立学校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种条件必须条条具备才能顺利进入公立学校。这样一来公立学校的优势更加明显,是不是也代表着入学公立学校会难上加难呢?
第三点:本来学校通过补课等加收相关费用获得些许盈利。但是现在明确规定不得收取任何学杂费,是否会影响老师的相关福利?是否会打击老师的工作热情?
虽然家长们的担忧看似也有几分道理,但其实完全没有必要。首先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受到教育部门的约束。其次公立学校的各种支出及教师的工资福利,都是财政保障范围。所以也不用担忧会影响老师的收入!
家长们大可以放心,这一政策完全是利于家长和学生的。家长们只需开心的期待这一政策早日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