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天,也就是9月22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文件,题为《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这份文件由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可以猜测到,这份文件的重要意义,以及内容涉及面之广。在今天,也就是9月24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对这一文件进行了解读,再次说明了这份文件的重要性和意义。
从标题,我们不能看出什么和教师有密切相关的内容,貌似说的是中小学学校办学。但仔细解读,真的跟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因为这个道理很明显,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教师,学校的发展更是依托教师。因此,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的内生动力,对一所学校,对一个国家的教育,都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这份文件中,提出了教师们最为关心的一个内容,那就是要强化校内激励作用,新增绩效工资总量。文件中更明确提出,新增的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在具体绩效工资的分配中,要求“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这条内容,想必老师们一定是十分关注的。八部门联合发文,提到了绩效工资及其发放原则,究竟传递出怎样的信息?个人的理解有这么几点:
一是教师要“加工资”已经成为必然。国家明确提出,要“新增绩效工资总量”,这就是说,在原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新增一部分工资。这一部分工资用于发放给教师,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新增的绩效工资,其实就是传说中的“奖励性工资”。当然,有些地方的“传说”已经变成了现实,但是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实现。老师们正盼望着能实现这一步,切实提高自己的工资待遇。
二是这一部分“新增”的工资,主要是用来奖励教师的。既然是奖励,肯定是有倾向性的。比如,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我们都知道中小学教师取得高级职称非常不容易,付出了很多,才能得到,因此,对于这一部分优秀的教师,国家要提高待遇;对于坚守一线、尤其是艰苦边远地区的教师,要奖励;对于热爱教育事业、终身从教且业绩突出的的教师,也要奖励。
所以,作为中小学教师,大家有福了!只要你好好地从教,认真踏实地工作,对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那么奖励性的工资就倾向于你,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这也是体现了奖励性工资的意义。总体来说,中小学教师增加工资已成定局,老师们,好好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