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3月9日记者注意到,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关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话题,并建议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管班,助力释放生育政策潜能。
托不起、不敢托,托育市场供需矛盾突出
“近几年来,广大家长特别是双职工青年夫妇、多胎家庭对托育服务呼声越来越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告诉记者,“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托育服务特别是大中城市存在着场地资源缺、专业化程度低、市场秩序乱的突出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于鲁明指出,当前,我国托育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存在家庭需求高与机构空置并存的现象。应尽快推动普惠托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成本,提高生育率。
于鲁明分析称,一是托育需求较大但费用高,群众“托不起”。 据悉,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调研显示,北京市95%以上的托育机构为营利性机构,平均收费价格为每月7039元(含餐费),远高于北京市普惠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二是托育服务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群众“不敢托”;三是托育从业人员培养体系还未建立,服务“不规范”。
对于上述问题,于鲁明希望,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社保部、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公安部等部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降低家庭托育支出,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管班
供给方面,于鲁明建议,加快研究制定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政策,探索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或部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税费减免等资金支持政策,建立完善政府、家庭、机构合理的分摊机制,降低托育服务价格。
记者注意到,多位委员建议,将托育与学前教育一体化考虑、顺利性衔接,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管班。例如,于鲁明提出,研究制定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相关办法和措施,研究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园区开办福利性托育机构及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
刘林也认为,可以鼓励有条件有余力的幼儿园同步开展2至3岁日托和周末托育服务,“一方面拓展托育场地来源,提高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托、幼一体化发展体系。”
针对双职工无人照料孩子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李景虹建议,成熟社区建立幼儿日间照料中心,将幼儿入园年龄向下延伸至两至三岁之间;探索幼儿园“半日制”、“全日制”和“小时制”组合的模式,将家庭照看与幼儿园托管有机结合起来。
建议对托育从业人员实行准入制
刘林建议,中央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并对地方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支持政策和监管措施提供指导,从公共财力、实际需求出发合理制定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市场型托育服务机构比例,建立分级分类服务标准,促进托育服务机构多样化发展。
监管层面,于鲁明提出,加强托育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从国家层面制定托育专门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将托育服务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大对托育服务中涉及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保健等的监管力度。
托育服务质量体系方面,刘林认为,应参照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建立托育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托育从业人员实行准入制,并建立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黑名单制度。
同时,刘林建议,从建立从业机构与人员黑白名单制度、行业自律机制、第三方服务质量等级认证办法等途径入手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监管,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