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在清初的淮安府阜宁县,新任知县纪光甫在到府城办事的时候,途经淮安府山阳县(今淮安市楚州区),看到一名披麻戴孝的少妇,臂上挎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纸钱金箔,没有人陪伴,独自行走,一看就是家中刚刚死过人,要上坟去烧纸。这本来没有什么稀奇的,可就在此时,一阵强风吹过,把那少妇的孝服吹起,纪知县发现孝服内穿着红衣服。按理说家里有人去世,不应该穿红衣服,为什么这个少妇外穿孝服,内穿红衣呢?纪知县觉得奇怪,便让随从抬着轿子缓行,或远或近地跟随那位少妇。只见那少妇不紧不慢地行走,远看是一身白色的孝衣,只有旋风吹起衣襟,才看得见红色。等走近些看,红色在白色的遮掩下成为粉色。就这样,纪知县等人跟踪了约2里地,看到少妇来到一处新坟,把篮里的祭品摆上,烧起纸钱金箔,便干号起来,看不出有什么悲哀之情。
纪知县停轿下看,被那少妇察觉,顿时有些惊慌,随后向纪知县等磕头,哭泣起来。那时候,家里有亲人去世,死者家人见到相识与不相识的人,都要磕头致哀,叫做报丧、告丧,别人作揖回礼,安慰节哀顺便,乃是常礼。
纪知县回礼以后,上轿前行,叫来随从,要他跟随那少妇,务必打探其住在何处?死者何人?什么时候死的?因为什么病死的?随从领命前往果然不负所望,回来报告。
原来那少妇是仇桥镇人,死者是少妇的丈夫,是无病暴卒,死后第二天就埋葬了,丧事办得非常草率。少妇在镇里的名声不太好,家里也是个小康人家。
纪知县得知这些隐情,便来到山阳县衙,找山阳县知县讲述自已的所见所闻。不料山阳县知县嘲笑他迂腐,说他多管闲事。于是一怒之下便来到府衙求见知府。想不到知府打着官腔说:“你最好不要管此事,这是山阳县的事,你要插手,岂不是越俎代庖?”
纪知县非常生气,便去找巡抚诉说:“纪某既然食朝廷俸禄,身为七品官,看到有冤抑而不能够为之申雪,这便是上愧朝廷,下负百姓,连神明都会感到惭愧,纪某还当这个官干什么!”
纪知县的慷慨陈词感动了巡抚。巡抚说:“如果要让你办理此案,将从何处下手呢?”
纪知县说:“请发檄文与山阳县知县,要他与卑职共同开棺验尸,如果没有伤痕,就将卑职撤任,再给卑职一个月限期,定将此案查得水落石出,如果限满不能破案,就按照律例规定,予以反坐”。
巡抚同意纪知县的请求,下达命令,要山阳县知县随同纪知县去开棺验尸。等开棺以后,纪知县也大吃一惊,原来尸体还没有腐烂,全身检查没有一处伤痕,可以说是毫发无损。一时间上下一片哗然,都以为纪知县无事生非,诬陷良善。山阳县知县本来就不愿意,见此情况,便鼓动少妇及其亲人阻拦纪知县的轿子,不让其离开。这时纪知县勃然大怒说:“朝廷的司法官,既然发现疑点,就应该查办,即使是查办不周全,致使生者受到冤屈,死者尸骸暴露,还有国法在,岂能让你们来凌辱!若再拦阻,国法从事!”说完上轿而去,没有人敢再阻拦。
纪知县回到淮安,把自己的官印交到巡抚处,要求巡抚予以题参解职。巡抚有些犹豫。于是纪知县说:“既然可以缓参,前所讲一个月期限,还望恩准,若一个月不能破案,请将卑职法办。”巡抚答应,将官印留下,发给令箭一支,让他便宜行事,如果一个月不能破获,按律处置。
纪知县拿了令箭,脱掉官服,装成一名贩布商人,四处查访。20天过去了,一无所得。有一天,纪知县走到一个村庄,天色已经很晚,无处投宿。那时候的农村,人们天一黑便闭门睡觉,为的是省些灯油,好不容易看到一家露有烛光,纪知县便前往敲门,却只有一个老太太。纪知县说:因为赶路,过了宿头,想借数尺之地,聊避寒夜,多少房费都没有关系”。
老太太说:“借宿没有什么不可,就是我家儿子脾气不好,恐怕他回来会得罪你”。说完便把纪知县引到柴屋,安顿好以后说:“客官暂时在此歇宿,如果听到我儿子回来,千万不要声张,以免他饶舌”。纪知县答应,便和衣而卧,等待天明。
天将四更,纪知县听见有人叩门,老太太开门即呵斥说:“今年是丰收年,我们生活还过得去,你现在还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将来一定会连累老娘!”那个人默不作声,便来到灶前找食物。这时候老太太说:“柴房有人借宿,你不要打扰他”。
那个人哪里肯听,便点着火把来到柴房,仔细看了纪知县好久,才说:“老娘真是不懂事,幸亏是个善人,要不然就坏事了”。说罢把纪知县叫起来。
纪知县看到他没有害己之意,便起来作揖行礼,互问姓名,又问从何而来。知道纪知县还没有吃饭,那个人便将之请到客厅,摆出几样菜肴,烫上两壶老酒,与纪知县对饮起来,为人说话都比较豪爽,是个江湖壮汉。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纪知县便说:“你们这里有位纪知县,他官做得如何?”
壮汉说:“是个清正廉洁的爱民好官,现在可完蛋了”。
纪知县说:“因为什么呢?”
壮汉笑着说:“还不是因为山阳县唐氏谋杀亲夫案。纪太爷要是能够明察秋毫,知道此冤情,除非是问我,要不然他永远不会知道真情。”
纪知县听他话里有话,便使用激将法,故意说:“我可听说路人都认为纪知县喜欢生事,诬陷良善,你这么说,果然是有冤情吗?”
壮汉笑而不答,纪知县也不好追问,便与之畅饮,山南海北地聊起闲天。几杯酒下肚,纪知县看差不多,便提出两个人结拜为金兰兄弟。壮汉答应。于是两个人焚香交拜,还拜老太太为母。
第二天,纪知县要离开,壮汉挽留,要纪知县再住一晚,于是纪知县又提起那个案件,壮汉还不回答,纪知县生气地说:“我们都是金兰兄弟了,应该是肝胆相照,怎么能够还有隐瞒呢?是不是老弟把我当成外人?那我只好告辞了。”说罢就要走。
壮汉拦住说:“不是老弟敢隐瞒,是这件事关系重大,所以不敢妄言。既然老兄想知道,那我就对老兄讲,你可千万不要对外人讲”。说完拉着知县走进里屋,把门关上,笑着说:“老兄看我为人如何?”
纪知县回答:“江湖豪侠之士也。”
壮汉说:“的确是,凡是城里有不义之财,我必于黑夜去偷来,既以之糊口,也用来接济穷人,已经干了一年多了,幸而没有被官府抓获。就在上个月,我听说仇镇某家藏匿有客商货款近千两,就前往偷取,没有想到误入死者之家。我爬在树上,可见一对男女对饮,很是亲密,当饮到微醉的时候,有人敲门,只见那妇人有些惊慌,把那男的藏在两房夹道,收拾了残羹剩饭,才出去开门。这时候又进来一个男子,步履踉跄,也没有说什么话,进屋里便倒卧在床上。那妇人呼唤不醒,摇动不应,扶起来便倒,便出来叫刚才藏匿的那个男子。我以为那男子是帮助妇人扶持床上的男子,没有想到该男子从袖中拿出一根约八寸长的大铁钉,狠命将铁钉打入床上男子的顶门,床上男子疼痛滚地,挣扎几下就再也不能动了。该男子这时起身开门而出,妇人关上门以后,等了一会儿,便号哭起来,左邻右舍听到哭声,便前来看视,都以为是暴毙,因为没有人去检验顶心的头发。那天纪知县前来验尸,我也在场,亲眼看见那天与妇人共饮的男子给了山阳县仵作一大包银子,所以即便检验到头发,也喝报没有伤痕,纪知县虽亲眼看着验尸,又何能知道此秘密呢?这件事我连老母都没有讲,怕的是事情败露之后,我要去作证,那时候我的偷窃行藏也随之败露。今天对老兄讲了,你可要为我保密呀!”
听完壮汉的诉说,纪知县讲:“老弟看我是何许人呢?”
壮汉说:“老兄不是贩卖布匹的商人吗?”
纪知县说:“非也,老兄便是阜宁县的纪知县。”
壮汉一听,顿时面如死灰,迟疑一下,便跪倒在地,连连叩头请求饶命。纪知县笑着把壮汉扶起来说:“老弟不用害怕,我们既然结成金兰兄弟,岂能够更改?更何况此案要是没有老弟作证,一定不能够破获。我私访20余日,所行何止千里,要不是老弟,我即便是走上万里,也万难得知真情,老弟是我的恩人啊,我以后必当报你大恩大德,只是在以后作证的时候,老弟千万别退缩。”当天晚上,纪知县还住在老太太家,与壮汉饮酒谈天,感情更加融洽。
次日,纪知县马不停蹄地赶往巡抚那里,将侦破的情况汇报。巡抚当即下令,让山阳县、清河县、阜宁县三县仵作共同前往检验尸身,果然从头顶发际发现八寸大钉。
纪知县会同山阳、清河两县知县共同审讯那少妇,结果少妇死也不肯招供,而奸夫在逃跑的路上,为了躲避追捕,坠河身亡。少妇以为奸夫已死,自已不承认就无法定罪,想不到有人目睹杀害经过。于是纪知县传唤壮汉作证,把那天谋杀的经过详细陈述。壮汉果然好手段,为了怕人不相还把那晚偷来的,带有少妇家标记的褡裢及所用铁锤出示,少妇只好从招认。于是纪知县便可以宣判了。
按照《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杀死奸夫》条规定:凡妻子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妻子凌迟处死,奸夫处斩。纪知县认为奸夫被淹死,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所以大有遗憾。这位少妇应该凌迟处死。
案件告破,纪知县的官职保住了,也获得嘉奖,更重要的是得到巡抚的保举,以后则官运亨通,很快就升为淮扬道台,官居四品,但他并没有忘记结拜的老弟,把他们母子俩迎到官署安养,为他们置办了田产,犹如亲兄弟一样,为其娶妻,老弟也就改恶从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