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将责任追溯制:谁出数谁负责 谁签字谁负责
环境监测将建立责任追溯制度:谁出数谁负责 谁签字谁负责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21日)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重点将对今后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加强管理。《意见》规定,要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监测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是人为干预导致数据失真,一些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此外,环境监测机构的服务水平则良莠不齐,由于监测标准和质量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导致监测数据不准确时有发生。最新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将对上述问题制定出防范和惩治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意见》规定,要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并将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涉嫌犯罪的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刑事责任。
此外,《意见》还要求环境监测部门加强部门间协作,统一环境监测规范,提高数据可比性和一致性。并鼓励社会力量对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数据进行监督,完善举报制度。按照计划,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保障体系,实现两个“确保”。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 刘志全:一个是确保环境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二是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