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男子秦某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为达到继续驾车的目的,他用捡来的真驾驶证贴上自己的照片,企图蒙混过关,哪知道遇到了“较真”的巡逻民警........
近日,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忠县石干路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渝F9M1XX的小轿车时,起初,驾驶员秦某很配合的递过来一张秦某某的C1驾驶证。民警查看了驾驶证上的照片确实是驾驶员本人,没有发现驾驶证有任何的可疑之处。秦某本以为这样就能蒙混过关了,但是当民警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查看了秦某驾驶的渝F9M1XX小轿车的违法情况时,细心的民警发现秦某的神色变得有些慌张,民警经过查询发现该车的车主为秦某,并非秦某某,且秦某的驾驶证因之前的醉酒驾驶已被依法吊销。“会不会面前的驾驶员秦某某就是秦某呢?”执勤民警推测到。于是民警立即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到渝F9M1XX小轿车车主秦某的证件照,经比对,正是当事驾驶员“秦某某”。
查获时的视频截图
看到自己精心设置的花招被识破,秦某顿时目瞪口呆。在证据面前,秦某交代自己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为能继续驾车,将自己的照片粘贴到捡来的秦某某的驾驶证上,以便应付民警的盘查,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哪知道却被民警轻易识破。
警方提醒: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自己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其中,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1280,武装部队证件拿回家?宁乡两男子做起了造假贩假的“小生意”。8月4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宁乡地区首起伪造武装部队证件案,被告人张某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自2012年开始,张某伙同徐某(另案处理)开始了他们“制假”、“售假”之旅。他们宣称只要交纳1280元,即可办理残疾军人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凭借此两证和民政部门领取补偿款的表格可以到民政部门领取相应的优抚补助金。张某和徐某约定,由张某负责联系办证人,准备好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标准1寸普通证件照,徐某负责制证。张某、徐某先后伪造了15份残疾军人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证件。
宁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徐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仍提供帮助,其行为造成武装部队的声誉及正常管理制度受到严重侵害的严重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
(2017-08-05)
7月15号上午9点20分,长沙交警支队岳麓交警大队一中队接到大交管指挥中心指派,一辆牌号为湘AB4M2*的红色本田轿车涉嫌失驾后驾驶机动车。(所谓失驾,是指由于交通违法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接警后,岳麓一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面对查验,该驾驶员不但没有露怯,反而淡定地掏出了名为官某某的相关证件。
就在准备放行之际,细心的交警发现了端倪。
“这位驾驶人员驾驶证上的照片和警务通上面的照片不一致。”岳麓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文介绍,通过进一步核实,该名驾驶员不仅涉嫌失驾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也属冒用,甚至连身份证也是假的。
△鲁某冒用的官某驾驶证、造假的身份证
据了解,其实这位官先生,并不姓官,而是姓鲁。
鲁某在今年的2月14日因为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在此之前,鲁某的驾驶证已经累积扣了13分。
当事人鲁某承认,为了出行方便,他借用了朋友的驾驶证,并自作聪明地在上面贴上了自己的照片。除此之外,他还到某打印店,制作了假身份证。
随后,交警对失驾人员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对当事人鲁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拘留15天,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此外,交警收缴了变造的驾驶证和伪造的身份证,并对车辆进行暂扣。据悉,借驾驶证给鲁某的朋友管某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 暂扣的车辆
有大数据盯着 “失驾人员”违法难逃脱
刘文介绍,从接到指派到控制驾驶员,前后只用了5分钟,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长沙交警系统的大交管指挥系统。
自大交管指挥中心成立以来,对重大违法车辆,比如违法王、失驾车,这些重大违法行为都有一个针对性的查稽布控,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了处置效率。
交警提醒,驾驶员一旦失驾,都不能再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因为一旦上路,卡口就会自动报警,交警部门将会实施精准打击,希望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失驾”主要有6种情形
1、酒后驾驶的暂扣驾驶证;
2、醉酒驾驶的吊销驾驶证;
3、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
4、驾驶员因发生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暂扣的;
5、驾驶人因有毒驾行为、或正在执行戒毒、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6、驾驶员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
(2017-07-15)
当晚22时许,洪山交警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夜间交通秩序整治的要求,组织警力在白沙洲大桥武昌桥头设卡,对夜间道路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例行拦查一辆汉阳向武昌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时,发现驾驶员出示的姓名为吴国良的驾驶证、身份证有疑似伪造痕迹,立即引起执勤民警的高度警觉,进一步仔细进行查验。经查,发现其照片系抠图,信息全部为伪造。在民警多番询问、盘查后,该驾驶员终于向民警出示了名为吕忠明的有效身份证件,交警立即使用PDA警务系统进行核实,发现其真实持有的为C1驾驶证。
原来这位叫吕忠明的男子因为怕麻烦,懒于去考货车驾驶证,为了不用通过学习而获得跑货运的资格,花了4000元在河南周口找人伪造了这套假身份证和驾照,为了制造真实感,特地将身份证和驾驶证全部套用在一起,谁知还是被民警识破。
鉴于该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执勤民警依法将嫌疑人吕忠明带回大队,并扣押车辆,后续案情正在进一步跟进中。
(编辑:叶凤)
(2017-06-01)
当一辆汽车只需原价一半的价格摆在你的面前,你是否会动心?请注意,这很有可能是骗子的圈套。无业的湖北籍男子田某囊中羞涩,没有固定收入的他伙同他人干起诈骗他人的勾当,近日警方抓捕了一个合同诈骗团伙。
先租后卖,花言巧语施展骗局
田某与同伙雷某在福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台奥迪小车,随即联系了买主曾某,曾某见该奥迪小车款式新颖便动了心,考虑到该车市值为36万但田某等人只叫价17万,曾某心中起了一丝怀疑,然而田某早已准备好了伪造的车辆行驶证,对曾某表示该车证件齐全并且来源可靠,曾某便允诺购买。
租期已到却未还车,GPS定位识破骗局
租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郑某发觉租期已到但车子却迟迟未被归还,于是他使用GPS定位找到了车子的位置,在与曾某联系后得知了田某已将车子出售。心虚的田某也察觉自己的骗局败露,于是向警方自首。经仓山法院审理查明,田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考虑到其系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归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官提醒,购买车辆一定要到正规的店面并且核验好车辆相关证件的真伪后再进行购买,以防遭遇骗局。
(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