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

中新网3月9日电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9日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审判理念,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的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更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善良风俗。

最高法今日举办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访谈,访谈现场,有提问称:周强院长在去年所作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破解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这是不是也涉及诚信问题?

“这些现象毫无疑问是一个最基本的诚信问题。”刘贵祥指出,诚信原则确是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如果确实因自己的过错等给别人造成损害,依诚信原则,就应当自觉地承担相应的责任。

刘贵祥举例,某人一边走路,一遍全神贯注的看手机,把老人或儿童撞倒,这时及时搀扶施救,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积极给予以赔偿,是理所应当的诚信行为,而找各种理由,甚至伪造证据等推卸责任,当然有违诚信。

刘贵祥进一步指出,在实践中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现象是,有的人自己跌倒或突发疾病,好心人上前帮扶,反被要求赔偿。还有一些见义勇为者、维护社会正义者反被要求赔偿,看似是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这些小案件也折射出一些人的诚信意识,一些人的道德底线,关系到社会主义基本道德风尚。

刘贵祥强调,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审判理念,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的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更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善良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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