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评论员 熊苗
近来备受关注的“人猪冲突”有了新消息。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最新名录中,已经不见了野猪的身影。拟将野猪从“三有”动物中除名,是对当下野猪泛滥成灾的直接应对,也是寻求动态平衡的必要调整。
野猪繁殖快、天敌少,经过20多年的保护,依靠自然平衡已经无法控制其种群数量。据报道,目前野猪数量保守估计已经高达120万头。不少地方,野猪已经闯进景区、校园、街边的饭店。相比这些偶然的侵入,很多地方的农民受到的侵害更加严重,直接威胁到其生产生活安全,甚至是“生死之战”。河南南阳一对夫妇因猎杀野猪被判缓刑,“100多亩地吃得70亩都要绝收了”;四川巴中67岁的吴青莲为了守护庄稼,7年睡在山间的窝棚里和野猪对抗,最近的时候隔着不到1米;重庆两年来19人因捕猎野猪获刑;近几年仅陇南一地就发生野猪致死12人……“野猪已成为中国当前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在这种背景下,动态调整对野猪的生态保护力度,十分必要。
生态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已经深入人心,但针对具体物种的保护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往后,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性改善,野生动物的生存状况、生态系统的状况更是会不断变动,加强检测、及时调整就越发重要。当然,把野猪移出“三有”名录,不代表可以对野猪随意猎杀甚至赶尽杀绝。加强种群监测,进行计划性捕猎仍然是野生动物保护的底线,人为干预本身也是保持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方式手段之一。
尽管国家拟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删除,但食用野猪肉,仍是违规行为。将野猪移出“三有”名录,是为野猪种群数量调控扫清法律障碍。但同时,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仍然要牢记,人们将不再对野猪束手无策,但也绝不能将野猪端上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