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黄骨鱼、花甲、糕点等常吃的食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3日消息(记者 蒙健)7月2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20期)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2大类食品共18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记者了解到,此次不合格批次产品涉及市民常吃的黄骨鱼、花甲、糕点等。

  据介绍,此次抽检食用农产品8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10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包括:三亚第三市场王琼霞淡水鱼摊销售的黄骨鱼,文昌文城秋燕海螺摊销售的花甲,检验项目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水产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三亚第三市场王菊海螺摊销售的花蛤,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高含量氯霉素的畜禽肉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万宁万城炳光生鲜摊销售的塘鲺,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及致癌、致畸等健康危害。

  东方东海第三市场符丽燕蔬菜摊销售的芹菜,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陈鲜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甲拌磷是一种有机磷类内吸杀虫、杀螨剂,属高毒农药,对人、畜剧毒。根据规定,蔬菜中不得使用农药甲拌磷。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亚海棠湾鸿运超市销售的标称陵水英州冠香饼厂生产的糕点(生产日期:2021-04-29,规格型号:220g/袋),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传统面制品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面制品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面制品中铝残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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