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郴州北湖法院发布的两则执行悬赏,举报她,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奖励,赏金共十四万余元!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湘1002执2352号
被执行人:张红玲,女,1970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办事处燕北居委会燕泉花园3栋1-203号, 公民身份号码:43283119701222248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志勇与被执行人张红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2019)湘1002民初452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借款本息414483元,亦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张红玲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除外)使得本院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的百分之二十给予奖励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35-2329950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湘1002执恢508号
被执行人:张红玲,女,1970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办事处燕北居委会燕泉花园3栋1-203号, 公民身份号码:43283119701222248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凡雪梅与被执行人张红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2019)湘1002民初456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借款本息321000元,亦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张红玲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除外)使得本院得以执行的,按执行到位的百分之二十给予奖励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35-2329843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来源:郴州北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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