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恢复《国歌法》二读 港媒批反对者:蠢且不学无术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香港立法会即将在本月27日恢复二读辩论《国歌条例草案》,此事引发诸多关注。

  据香港《东方日报》13日报道,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向立法会秘书处做出预告,在本月27日立法会大会上恢复二读辩论《国歌条例草案》。他通过发言人强调,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已通过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因此港府有宪制责任进行本地立法;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而《国歌法》立法原则清晰,主要精神在于“尊重”,只要市民不是以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方式表达意见,不会负上刑责。12日,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去信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简称内会)主席李慧琼称,目前有10项政府法案可适时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应该优先处理《国歌条例草案》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其中《国歌法》排在首位。李慧琼回应称,为免法案失效,会根据《议事规则》同意对上述法案恢复二读辩论。特首林郑月娥12日也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国歌法》已长时间被拖延,希望立法会能优先处理。草案此前已在法案委员会审议了17次、历时超过50小时,特区政府也在公听会等场合听取市民、学者、法律界及专业团体等意见。

  反对派又开始阻挠。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声称,《商标修订条例草案》更早完成内会程序,特区政府却将《国歌法》排在首位,这是“政治决定”。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如果本届立法会任期内,《国歌条例草案》没机会在立法会再被讨论或通过,就会宣告失效,而《基本法》中有另一机制应对,即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直接在香港公布实施。

  香港文汇网13日刊登的一篇评论称,在东方文化圈内,要求公民尊重国歌﹑国旗是大部分人的认同,但香港在政棍学痞的歪曲下,屡次发生“嘘国歌事件”,甚至当《国歌法》2017年刚在内地生效、列明奏唱国歌应有的举止时,香港就有部分球迷在公开赛事奏起国歌时发出嘘声,甚至做出不文明手势,如同原始部落的野蛮人。根据立法会资料,《国歌条例草案》内容并不复杂,包括简称和释义只有14条,另附3个附表,归根到底只有一个“诚”字,“如此简明扼要,还看不懂想不明,甘愿成为文明世界的野蛮人,何苦来哉”。文章最后总结说,反对《国歌法》本地立法的人不但蠢,而且不学无术。奉劝这段时间走上街头、自诩年轻有为的衮衮诸少,“盲反的‘蠢’是会传染的,若不及早与反对派割席,悔则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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