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

人民网-人民日报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民法典获得高票通过。这部“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构建起全方位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将我国民事权利保护工作推上了新台阶。在这一大背景下,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更要明晰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

地方行政机关承担着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多项重要职责,是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部门。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评价,大多来自于对行政部门的认识和评价。各级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能不能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公权力是否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和行为选择,也直接决定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

前段时间,西北某市一条小吃街上的商家不到一个月换了三次招牌,有的只用了一天就被换掉。有关部门表示,统一更换招牌是出于美化市容的需要,招牌由相关单位统一负责更换,不用商户花钱。不咨询公众意见就要求拆除各具特色的店铺招牌,取而代之的是大小、颜色、风格、字体都一模一样的统一招牌,之后又赶紧拆除,这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店铺招牌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当改造并无不妥,但在改造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严格依法依规。对店铺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如何设计使用招牌是其权利,只要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就应当被允许。对于管理部门而言,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必须依法行使公权力,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也是一次难得的推进契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在贯彻落实民法典的过程中,行政部门尤其要注重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此外,管理部门还应当格外注重行政程序问题。程序是实体的保障,程序越规范科学,实体行为就越有章可循。要严格遵循决策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避免“拍脑袋决策”等问题再次出现。

《 人民日报 》( 2020年07月30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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