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不收,俺就不走”,当事人为送锦旗竟向郓城法官“耍起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德领通讯员刘丰山

“桑法官,在法院吗?俺今天非得把锦旗送到你手里不可,否则俺待在法院就不走了!”案件当事人杜某在连续三天未能见到自己案件的承办法官桑敏后竟在电话里向其“耍起赖”,执意要把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感谢法官公正司法解决了自己的忧心事。

“锦旗不收,俺就不走”,当事人为送锦旗竟向郓城法官“耍起赖”

据悉,杜某曾于2001年入职郓城某林场,后又于2019年1月从该林场辞职,与此同时,杜某要求该林场补交自己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共五年的社会保险费五万元,支付经济补偿金四万八千元,补交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的医保资金4500元。而林场则认为杜某并非林场职工,其只是将人事关系暂存在林场,与其真正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是林业局,因此林场拒绝杜某的任何要求。双方为此各执一端、互不相让,对于郓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针对双方的劳动争议作出的裁决,更是大为不服,彼此之间来回争执达一年之久。

今年4月,杜某将该林场和郓城县林业局起诉至郓城县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补交自己的社会保险金、医保资金和支付经济补偿金。鉴于双方积怨已深、矛盾巨大,承办该案的桑敏法官受理本案后,对全案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判,经过分析,承办法官认为一方面原告杜某的问题之所以一直解决不了,很大程度上源于杜某将社会保险金、医保资金和经济补偿金混在一起等同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为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引发纠纷问题的答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故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法定职责,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则杜某找林业局主张社会保险金及医保资金明显是找错了行政单位,同时,该部分主张也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杜某应当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申请解决单位欠交的社会保险金及医保资金。

另一方面,被告郓城某林场之所以不支付杜某经济补偿金是因为该林场认知错误,该林场虽然是郓城县林业局的下属单位,但同时也是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并且杜某自2001年至2018年一直在该林场工作,期间的工资和社会保险都是由其支付和缴纳,双方之间存在真正的劳动人事关系,而不是杜某与郓城县林业局之间存在劳动人事关系,林场应当依法支付杜某辞职后的经济补偿金。

经过对案件的细致分析,桑法官开始有针对性的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反复多次会面及开庭审理,双方之间对自己的案件矛盾有了清晰的认识,也渐渐没有了当初的剑拔弩张,承办法官遂于近日对本案依法进行了判决,双方均服从判决结果未提起上诉。

杜某对于自己的案件得以顺利解决非常满意,原以为自己与单位打官司会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没想到承办法官不仅工作作风亲和,而且审理案件入情入理、合法合据,故要执意送锦旗,但由于连着三天承办法官一直“泡”在乡下助力脱贫攻坚,未能抽出时间与杜某见面,为此才发生了开篇的一幕,桑法官再次接到杜某电话后,拗不过杜某的执着和盛情,特地从扶贫一线赶回法院接受了杜某的锦旗。

“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使命和担当,老百姓能在这个过程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认可和支持,这是我们作为法官最幸福的事”,桑敏法官最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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