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么的
无论我们如何强调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中国式过马路”仍旧频频发生
还屡禁不止
甚至还有人认为:
我是孕妇、我是老人、
我是小孩、我是弱势群体,
对方不敢撞我的,
撞了我,TA要负全责!
我们看看近期这个案例:
5月15日下午,河南济源一处红绿灯路口,四年级学生小明为了赶公交,闯红灯奔跑过马路,被一辆正通过路口的越野车撞倒。幸运的是,小明全身仅有几处表皮轻微擦伤,无大碍。
通过现场视频截图,我们提取到几个关键点:
1、行人小明闯红灯,而且是猛跑过马路;
2、白色越野车算是在正常过路口,但可以看到过路口时没有注意减速。
最终这次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为:行人小明闯红灯过路口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越野车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
{ 本期话题来了 }
?
你觉得这次事故责任在谁?
这个判决合理吗?
有人支持交警判责:
@会飞的蜗牛:支持交警判决,希望大家都能好好遵守交通规则。
@Daisy绵绵:按交规处理合适的,实事求是。
@逆游的似水年华:规矩就是规矩,红灯停,绿灯行,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
@Work&Study;:家长一定要给小孩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夏木心静如水:希望大人小孩都要好好遵守交通规则。
@永恒的花房管家:最怕突然窜出来的人,不管是谁,年纪大小,都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负责。
@一切皆有可能:不守规矩就全责,守规矩不用担心,这就对了,做好自己该做的。
也有人认为斑马线处小车应礼让行人
@建安路群众:我觉得车主路口都要减速。
@bazinga:现在不是新规,斑马线一律减速停车礼让行人?
@cynicism:对于斑马线礼让行人还是要有的,这样处罚,以后还怎么礼让行人?
@Da7788:一般在路口、斑马线,我都会带点刹车。
@球哥: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是自己的孩子,还有人赞成交警的判罚吗?如果伤势更严重呢?
知
识
延
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如果不按照规定行车,将被扣3分并罚200元。
礼让行人,这个“礼”字很耐人寻味。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算是礼让了,什么样又叫不礼让?
情况一:机动车在无信号灯控制路段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行经无信号灯控制路段的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应当停车让行。下面以双向4车道的路段为例,分4种场景分别解读机动车礼让行人过程:
以图①为例,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图中1、2机动车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图①
以图②为例,行人通过与2车道对应的斑马线区域时,行人背后机动车车道以及行进方向前方与其位置不相邻的机动车车道中的机动车可以通行;与行人所在斑马线对应的机动车车道及行进方向前方相邻机动车车道中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
图②
以图③为例,当行人通过与3车道对应的斑马线区域时,图③1、2车道内的机动车可以通行,3、4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图③
以图④为例,当行人通过与4车道对应的斑马线区域时,图④中1、2、3车道内的机动车可以通行;4车道内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图④
以图⑤为例,行人已经通过与所有机动车车道对应的斑马线后,所有机动车车道内的机动车均可通行。
图⑤
情况二:机动车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路口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控制路段的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按照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按照信号灯指示或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以图⑥为例,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控制路段的斑马线,当信号灯绿灯亮时,如果行人尚未完全通过斑马线,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当行人通过与图⑥中4车道对应的斑马线区域时,1、2、3车道内的机动车可以通行;4车道内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图⑥
以图⑦图⑧为例,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转弯时,路口未设置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的,在不妨碍被放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图⑦中3、6车道内机动车右转时,位于与行人所处斑马线位置对应机动车道或前进方向相邻机动车车道,应当停车让行。图⑧中当行人通过后, 3、6车道内机动车可以右转通行。
图⑦
图⑧
以图⑨、⑩为例,机动车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左转弯时,路口未设置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的,在不妨碍被放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图⑨中1车道机动车左转时,位于与行人所处斑马线位置对应机动车道或前进方向相邻机动车车道,应当停车让行。图⑩中当行人通过后, 1车道内机动车可以左转通行。
图⑨
图⑩
不管怎么样,生命安全的意义在自己与家人这里,重如泰山;在陌生人那里,可能轻如鸿毛。但如果你偏要把左右的权力交到别人手中,就不要怪别人轻视之。无论成人还是小孩,过马路不止是要“左右看”,还要不闯红灯,不追逐猛跑!
下面有奖讨论交给大家:
你觉得这次事故责任在谁?这个判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