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松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长沙市委批准,长沙市监委对长沙市雨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区工商联原主席叶松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叶松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监察调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政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叶松身为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目无国法,心无敬畏,任性用权,以权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沙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松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叶松简历

叶松,女,汉族,1971年4月出生,重庆市人,本科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90年8月至2004年3月,先后在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办、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工作;2004年3月,任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2013年7月,任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雨花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长沙市雨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工商联主席(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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