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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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那曲市比如县茶曲乡党委、政府不作为导致未及时兑现塔果村13户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16年8月,比如县茶曲乡党委、政府在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获得建设用地许可、无任何资金来源的情况下,违规征用茶曲乡塔果村13户群众土地用于茶曲乡商业街项目建设,且未及时兑现征地补偿费17.44万元,直至2020年1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问题后才予兑现。对于上述问题,茶曲乡党委书记嘎桑朗加,时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巴杰多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巴杰多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0年5月,嘎桑朗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林芝市波密县松宗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顿庆旺堆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扶贫资金拖延兑现问题。2017年10月,波密县松宗镇在实施脱贫攻坚人居环境生产生活扶持项目过程中,顿庆旺堆未及时报销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家具补贴款2.63万元,拖延兑现达11个月之久;2017年12月,松宗镇在实施精准扶贫户家庭旅馆及配套设施项目过程中,顿庆旺堆丢失10万元票据,导致该资金兑现滞后1年零7个月。2020年1月,顿庆旺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喀则市聂拉木县门布乡孔措村“两委”班子擅自决定平分扶贫生态岗位资金问题。2019年,聂拉木县门布乡孔措村“两委”班子在未请示乡党委、政府的情况下,私自收回该村57户生态岗位资金44.8万元,并将其中44.61万元平分给全村378人,剩余0.19万元用于其他村务支出。对于上述问题,孔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次旺仁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米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次旦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2020年4月,次旺仁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米玛、次旦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已收回并重新全额兑现。

山南市浪卡子县卡龙乡党委擅自变更扶贫政策问题。2015年5月,浪卡子县卡龙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浪卡子县安居办关于“贫困户安居补助1户2.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户1.5万元”的规定,擅自更改为“建房或翻新、修缮房屋补助1户2万元,外地购房或建房补助1户1万元”,导致向6户群众多拨付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万元;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政策规定的2户错拨资金3万元。对于上述问题,时任卡龙乡党委书记次仁央点(另案处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何彬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何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等方面要求,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施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行业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涉及本部门本领域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下大气力解决;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脱贫攻坚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做表面文章、搞奢侈浪费、虚假应付等问题,为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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