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厅官同日被公诉,其中3人涉“窝案”

3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号,一口气公布了6名厅官被正式提起公诉的消息,其中3人为正厅级,6人分别供职于辽宁、天津、内蒙古三地。

这6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落马官员,分别是:天津市宁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伟(正厅级)、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市政协原常委张国庆(正厅级)、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守信(正厅级)、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张兴东(副厅级)、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工程师魏刚(副厅级),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副厅级)。根据官方通报,这6人均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其中张国庆还被指控犯有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两项其他罪名。

在这6人当中,天津市的两名落马官员,均有“边腐边升”的问题。其中,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张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辛庄镇党委书记,葛沽镇党委书记,津南区委常委、副区长,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委员会副书记,天津市宁河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相比于从镇党委副书记任上开始腐败的张伟,张国庆也不“简单”。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国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西青区国税局局长,西青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西青区委书记,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市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与此同时,同日被提起公诉的三名辽宁的落马官员,也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3人落马前均任职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担任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党委常委兼副董事长、总工程师职务,既是同僚,也是直接上下级。3人均被指控存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的表现,从这个角度上看,该集团的领导层,无疑存在“窝案”式的严重问题。

除了2名天津落马官员和3名辽宁落马官员以外,这个名单上的最后一人,正是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不久之前,今年1月15日,王杰才刚刚被有关部门“双开”。

经查,王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接受请托,收受下属钱款;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探矿权。私欲泛滥,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相关事项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王杰处以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通报中,有关部门明确提到:王杰的违纪违法问题,与煤炭相关事项有关。此前,内蒙古纪检监察系统将煤炭资源领域列为监管重点,重拳出击,展开了“倒查20年”的有力行动,打击了一大批涉煤腐败官员。如今,王杰受到公诉,再次说明:只要官员存在腐败问题,就一定会被查处。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纪委监委等

编撰 / 杨鑫宇  编辑 / 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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