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以超低价“卖”给区政协主席两套房

4月22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号“清风北京”公布了一起行贿案件的最新进展。据通报:日前,北京市监委对北京市天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史小东涉嫌单位行贿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从表面上看,这起案件的查处对象是一家私企及其负责人,不过,在行贿方的另一端,在这起案件中受贿的,正是不久之前被“双开”的北京密云区政协原主席王稳东。

史小东向王稳东行贿的方法颇为特殊,其中无疑有着刻意隐藏行贿痕迹的考虑。通报显示:北京市天鸿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史小东,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策划、决定以明显低价出售给时任密云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稳东房产两套,该行贿行为以公司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利益归属于该公司。不过,这种“以买卖掩盖受贿”的手段,终究没有逃过纪检监察机构的目光,涉事公司与王稳东之间的私相授受,彻底被曝光了出来。

身为一名厅级官员,王稳东的问题,显然不止是收受一家公司的贿赂这么简单。今年2月7日,王稳东因为涉嫌违纪违法被“双开”。经查,王稳东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钱色交易;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生活奢靡,追求享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资质获取、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纪检监察机构在处分通报中批评道:王稳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如今,向王稳东行贿的企业和个人已经被移送司法,相信王稳东的有关违法行为,也即将受到法律的审判。

其实,像史小东和王稳东这样,以“买房”来掩护行贿的做法,根本不是什么新的发明创造。双方或许自以为聪明,但是,有关部门对这类“套路”十分熟悉。早在2013年,《中国青年报》就曾刊出题为《有种行贿叫“购房优惠”》的文章,文章指出:“购房优惠”这样的官商交易,其实一直是暗潮涌动。当时,广东省的某些房地产企业通过给相关人员提供大额购房优惠的方式行贿,被有关部门查处后,使得多名当地官员落马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以房地产为载体的行贿受贿案件中,行贿方的好处甚至未必是直接给到受贿官员身上。2019年2月12日,《检察日报》报道了已落马的南华大学原副校长全智华的受贿细节,其中就有全智华要求行贿人“捐款”给“大师”买房的细节。据报道,全智华迷信风水、插手工程,受贿金额达2015万余元。

2009年初,全智华因患斜颈病去北京治疗,期间结识了“风水大师”秦某。秦某称全智华“天不怕地不怕,上了南岳衡山也不拜菩萨,对菩萨不恭敬,所以才落了这个病”。全智华认为“秦大师”说得很准,在“秦大师”的指点下,他开始每天吃斋念佛。一段时间后,他的斜颈病有了好转,由此对“秦大师”深信不疑。

之后,全智华邀请秦某到老家衡南县的祖坟和衡阳住宅看风水。秦某看到全智华的豪宅后羡慕不已,便抱怨“以自己的经济实力这辈子都无法在北京买房”,暗示全智华资助他买房。全智华为感谢“秦大师”,让衡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何某,向“秦大师”捐款100万元。2010年,南华附一医院第五住院大楼对外招标,在全智华的帮助下,何某的公司顺利中标。全智华再次邀请“秦大师”为即将动工的大楼看风水,并安排何某再向“秦大师”捐款100万元。

何某称,送给秦某200万元的最主要原因是全智华的授意,自己跟秦某并不熟,如果没有全智华授意的话不会直接捐款。而这位替全智华给“大师”捐款的何某,则在全智华的帮助下,先后承接了南华附一医院门诊大楼、第五住院大楼两大工程,在2009年至2015年间,先后10次向全智华行贿共计人民币580万元。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行贿、受贿行为,本质都是不正当利益交换。此类行为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相关人员还应好自为之。

资料来源:清风北京、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

编撰 / 杨鑫宇 编辑 / 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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