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冷的冬天,
如果你看到河面上飘着现金,
你会下水捞钱吗?
2月8日,在湖北宜昌当阳市,
一条河渠内突然
漂浮起大量现金,
真有不少人顶着刺骨的河水
下去捞钱
这场面……
根据群众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到,
河中站着不少捞钱群众,
还有个别人划船捞钱,
视频拍摄者不禁感叹:
“全都是捞钱的人”
“我的妈诶,几千块,
一捞一大把一捞一大把”
……
这条小木船上的群众
可以说是“收获颇丰”
手持绿色网兜,
船头处有不少被浸湿的纸币。
至于这些钱的来源,附近居民称,听说是夫妻俩吵架后生气,就将钱扔到河里了 ,有居民捞了几万元。 随后,警方来到现场维持秩序,但陆陆续续还有不少村民下水打捞。
“还有下面的好多人都在捞,拿着捕鱼网啊。旁边有两个老人,一会(捞出)两百,一会(捞出)三百,估计也捞了两三千块了。”
“年轻一点的人,划着船就来了,一下子网具一搞(就是)一沓。”
“这钱肯定自己拿走了,给谁呀。”
事后,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
现场一直都有民警劝阻,
但是群众很多、河道很长,
没办法一一阻止。
据悉,
扔现金的人可能有精神方面问题,
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调查。
此事被曝出后
不少网友最关心的就是
这捡来的钱能花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来源 | 青蜂侠 中国青年网 文汇报
来源: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