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林小林
近日,有用户通过互联网平台新橙优品借款,发现除了还利息外,还需要额外支付服务费,实际借款利率和合同利率相差甚远。若加上服务费,WEMONEY研究室发现,其贷款的实际年化利率为36%。
新橙优品是晋中龙信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旗下的借款平台,前身是新橙分期。2019年,北京商报曾报道新橙优品通过在借款人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保费的形式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利率高达212.71%,远远超出监管红线。
如今新橙优品的借款利率从212.71%降到了36%,从保费也变为服务费。似乎“换汤不换药”,目前借款人反映借款综合息费不明确,借贷成本偏高。
01、借款利率达36%,没有服务合同
江苏的沈先生先后从新橙优品借款,最近一笔是2021年12月借款15000元,每月除了固定连本带息还1308.3元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服务费,服务费50-400元之间,逐月减少。
沈先生表示,他在借款之初没有显示贷款利率,不知晓会有服务费,连服务费一年共还17961元。沈先生觉得利息过高,查看了贷款合同,合同显示这笔借款的资金方为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为8.5%。
沈先生认为服务费收取的很不合理,合同中没有显示服务费,但仅服务费12期收了2261元占到了利息的76%,以IRR计算这笔贷款的年化利率为36%。由此来看,服务费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
沈先生说,在借款页面没有展示收取服务费,这笔借款只有在下款后还款列表中才显示服务费,服务费也没有写进相关的合同,服务费不清不楚的就这么被收取了。
WEMONEY研究室在新橙优品平台注册借款时发现,该平台借款前需要提交一系列认证,包括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个人信息、手机实名、芝麻信用等,个人信息的填写中必填项则包括了学历、婚姻状况、详细居住地址、行业类别、工作地址、单位电话等详细信息,在此过程中,必须授权平台访问通讯录、位置等才可以进行进一步认证,在提交了上述信息后,显示两个小时完成审核,但最终未能成功下款。
沈先生表示,此前在2021年5月借了10000元,12期每期叠加服务费还1004.49元,IRR利率为36%。贷款合同显示,资金方为乌鲁木齐银行借款利率为13.43%。
WEMONEY研究室致电新橙优品的官方客服,客服表示是有服务费的,综合还款金额(包括每期服务费+本息)年利率是在36%以内。
实际上,关于贷款利率,2020年8月最高法在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指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若是按照最新的LPR报价,一年期为3.7%,也就意味着当前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为14.8%。虽然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在8%左右,考虑到贷款人需要承担的服务费等,获得一笔贷款的实际利率为36%,远高于当期4倍LPR。
02、新橙优品背靠小贷公司,和多家中小银行合作
多位借款人和WEMONEY研究室表示,新橙优品还和多家中小银行合作放贷。用户表示,曾在国美易卡平台申请借款,由新橙优品放款9600,第一期还款1762.53元,之后11期每期还款1026.20元,IRR计算贷款利率超60%。放款方为龙江银行。
此外,资金合作方包括:龙江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金美信消费金融、平顶山银行、兰州银行、威海蓝海银行。
新橙优品还显示与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有快捷支付合作。
新橙优品是由新橙分期升级而来,此前北京商报曾报道,借款人从新橙优品借款被一次性扣除保险费,以这种方法收取变相砍头息。
从上述两个案例看出,新橙优品不再收取砍头息,并下调了借款利率,最高年利率由62%下调至36%。不过,新橙优品为了变相提高利率,引导用户开通199(原价299)元新橙VIP。
VIP会员页面醒目提示,开通会员一年可省609元,优先审核、优先放款权等会员特权。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新橙优品的投诉量达到12000条,投诉均以收取高额服务费居多。此外,还涉及暴力催收的问题。
天眼查显示,新橙优品的主体为晋中龙信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龙信小贷”),注册资本为2亿元,运营方是厦门新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9年9月,注册资本1亿元。
天眼查显示,龙信小贷成立于2017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薛杰,股东为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跃集团”)(60%)、太原海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30%)、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
天眼查显示,2017年11月,龙信小贷由龙跃集团认缴出资1.2亿元、太原海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元、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WEMONEY研究室注意到,今年6月龙跃集团持有的龙信小贷的股权分别被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冻结1.2亿股权,冻结期限至 2025年6月。在此之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冻结了龙跃集团持有的龙信小贷1.2亿股权。
而龙跃集团两名股东为自然人持股,两人均为失信限消人员。龙跃集团先后5次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