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之光」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集体(扩大)会议

「检察之光」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集体(扩大)会议

6月21日,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扩大)学习会议,重点学习《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保障“六个龙江”建设的意见》。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赵洪岩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丹丹受邀列席会议。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确定的“九个坚定不移”重点任务服务保障“六个龙江”建设进行研讨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洪岩强调,一是落实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服务保障质量龙江建设。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依法严惩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加强新型网络是犯罪打击治理研究,努力实现由个案向类案治理监督转变。

二是有效拓展法律监督路径,服务保障创新龙江建设。建立《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监督配合机制》《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与司法局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关于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共同发展。建立“河湖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增强用好大数据的责任主体意识,促进履职实践与大数据运用的有效结合,提高利用大数据发现类案线索的能力。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人大+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构建全链条监督模式。

三是发挥能动履职作用,服务保障开放龙江建设。准确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推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严格审查把关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加强对涉企案件刑事“挂案”清理,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涉民营企业民事检察监督,快审生快办。

四是强化黑土地资源保护,服务保障绿色龙江建设。牢牢把握“兴农富民、项目立区”发展定位,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公益保护,打造废弃矿山绿色修复公益诉讼新品牌,推进“河(湖)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实践,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提高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水平。

五是践行检察为民初心,服务保障幸福龙江建设。用心用情办理好人民群众身边案件,依法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活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重点信访清理工作,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持续加强弱势群体保护,开展司法救助,落实民事支持起诉制度,以“我管”促“都管”。积极探索建立与被害人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积极协调促进刑事和解,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六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服务保障勤廉龙江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推进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制度,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落实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派员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以及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机制。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三个规定”,锻造严实作风,锤炼过硬本领,为奋力开创四方台经济社会振兴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来源:双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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