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消防安全
需要引起每个人的重视
近日
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夷陵大队
对餐饮店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
对一餐饮店
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其轻微消防违法行为
实行“首违不罚”
告别“一罚了之”
让执法更具公信力
一起来看
01:33(视频来源:宜昌消防)
聚焦现场
消防监督员对该餐饮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内装饰材料将室内消火栓遮挡,导致室内消火栓箱门无法开启,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大队通过深入调查,认定该单位的消防违法行为轻微,并能积极配合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湖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消防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相关规定。大队对该单位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未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既不是简单地“不罚”、放任不管,也不是“一刀切”、“一罚了之”。通过这种方式将以往以罚促管的执法模式,转变为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模式,有效缓解了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管理效果的双赢,有效优化了地区营商环境。
【来源:宜昌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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