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文办通报医院、交通场站、商超点位问题

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11月8日,市创文办通报11月1日至7日督导医院、交通场站、大型商超发现的问题。

督导发现市中医医院楼道内杂物堆积,医院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窗口前均未能严格实行一米线要求,垃圾桶分类不规范,不能正常对视听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绿化带周边有机动车停放。

督导发现平顶山火车站验票处一米线不标准、线上无文字提示,志愿服务站无人值守、无记录、无服务项目、无管理制度和便民服务设施,不能正常对视听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通道无求助电话,投诉机制不健全,无投诉电话、投诉记录。平顶山西站地下停车场部分消防设施缺少巡检卡,候车厅内无创建宣传展板,无志愿服务站,母婴室闭锁。

督导发现金篮子天河盛世店垃圾桶分类不规范,志愿服务站无人值守,消防设施缺少巡检卡,公共卫生间卫生差、有烟头,不能正常对视听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丹尼斯超市凌云路店未设置一米线,垃圾桶分类不规范,志愿服务站无人值守,消防设施缺少巡检卡,不能正常对视听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市创文办明确,涉及问题责任单位要在11月12日前将整改方案上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未按要求、时限落实整改的单位,年底在文明单位复查时进行负面清单扣分;对问题反复出现、整改不力且被通报3次以上的单位,将按照《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及奖励办法》给予相应惩戒。

同时,根据11月1日《督导通报》,涉及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报送整改方案,其中市金融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联通公司9家单位认真按时上报,提出表扬;对未按时上报整改方案的市农业农村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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