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贪图一时的光鲜亮丽,走上犯罪的道路。”8月8日,清廉杭州发布《廉政经纬》视频,揭露了一名“白富美”人设的背后。
余玲芬曾是国有企业浙江凤起花鸟城的一名出纳。在很多同事眼中,她是一名“白富美”,平时开豪车穿名牌,喜欢旅游追求享受,然而,在她“炫富”的背后,却是一次次挪用公款的不法行为。
最终,余玲芬因为贪慕虚荣付出了惨痛的代价。2021年11月,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娱乐公司经历影响了人生
余玲芬,1985年8月出生,浙江凤起花鸟城管理有限公司原出纳。
2007年,余玲芬大专毕业,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她来到杭州寻找工作机会。2011年,余玲芬进入某娱乐公司,负责财务工作,这段经历影响了她的人生。
“到这里来玩的人都很物质,常常一掷千金,身处这样的环境,我也开始变得不切实际。”在被留置期间,余玲芬向办案人员谈及其蜕变的心路历程,“变得虚荣心很强,但我的收入跟他们比起来相差很大,然后我就借了高利贷,自己没有能力,也非要去买那辆保时捷马坎SUV,当我第一次迷恋上那辆车的时候,我就无法自拔。”
2018年5月,在虚荣心作祟之下,余玲芬借高利贷付了车子首付,又办了车贷,终于开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豪车。
为了和车子形象相配,她不再住公司提供的宿舍,搬入了月租7000元的公寓,每天打扮得光鲜亮丽去上班,不知底细的人都以为她家境优渥。然而光是支付房租、车贷、高利贷利息这几项,每个月就要几万元,而她每个月工资不过几千元。
钱从哪里来?
第一次挪用公款,侥幸没有被发现
“工资对于我的收入去支付高利贷,车子买来之后的贷款、房租、消费都已经入不敷出了。”余玲芬说,一方面要在别人面前装作自己过得很好,一方面要到处去赚钱或者贷款来支付高利贷,跟他们借钱来还利息和本金,就是以贷养贷,造成她的经济财务状况非常糟糕。
2019年1月,余玲芬考入浙江凤起花鸟城担任出纳,成为一名国有公司的从业人员,生活似乎翻开了新的一页,但她的思想上并没有树立起应有的身份意识。面对日益严峻的收支矛盾和被高利贷催债的恐惧,余玲芬打起了挪用公款的主意。
“年底大家都要用钱,被追债,我就开始有了歪念。我从事的岗位是出纳,刚好网银的账户密码、支付密码、U盾都在我一个人手里,就想挪用还给债主先应个急,后面我再想办法还单位,所以我就从单位的对公账户挪用几笔资金到我个人账户,用来偿还程某某、施某等人的高额利息和本金了。”
余玲芬将公司的十余万公款划入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应了一时之急。第一次挪用公款,她心中十分忐忑,侥幸没有被发现,此后胆子就越来越大。在被债主催讨时,她就挪用公款偿还外债;公司查账之际,她又借来外债填补窟窿,以债养债,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
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工组人员说,余玲芬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源于她的虚荣。表面上是光鲜亮丽的,实际上已经负债累累了。但余玲芬为了维持白富美的人设,仍不愿意降低消费标准,高利贷是越滚越大,从此也就跌入了高利贷的深渊。
“没有人来监督我,我自己也从中做了一些手脚,银行流水有改动过,把自己挪用的内容删除了,把账做平了交给会计,会计对我也太信任了,没有深入查账,导致作案过程比较简单。单位也没人查,就自己埋头做,导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收场。”余玲芬越陷越深。
两年多时间,挪用公款次数达140余次
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分析,对公银行账户的密码以及转账UKey都是余玲芬单人进行保管,这就造成公司的对公银行账户实际是余玲芬的完全控制之下,在做账以及审计时,余玲芬制造假的流水单来欺骗主管领导以及审计人员。其实这些环节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职,都能够发现余玲芬挪用公款的事实。
余玲芬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就想通过赚快钱的方式来填补资金窟窿。
本金从哪里来?形同虚设的监管制度,再次刺激了她挪用公款的念头。她先后挪用了数百万元公款去投资房产、合伙开婚纱店,没想到房子一直未能脱手,婚纱店生意一直没有起色,赚钱愿望一一落空,涉案金额却越来越高。
“余玲芬挪用公款一案,作案手法可以说是用疯狂来形容的,在到岗之后一个月不到,就利用职务便利开始实施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并且在两年零一个月的时间里面,挪用公款次数达到140余次,挪用金额900余万元。有的时候在一个月里,余玲芬竟然可以挪用公款达数10次之多。”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说。
余玲芬忏悔道,八个缸七个盖,肯定是盖不平的。我内心有两个余玲芬,内心是非常痛苦的,白天开着豪车,打扮得风风光光的出去工作,到了下班回家总是孤独的一个人,没有安定的一个家,整个人每天就生活在紧张、虚度光阴的那种状态,一直颓废下去,不知道怎样去结束这样的日子。
2021年2月,内心备受煎熬的余玲芬孤身一人来到江边,想以自杀来逃避现实,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最终她还是选择以投案自首来解决问题。
归案前还有440余万元未能归还
起初余玲芬并没有敞开心扉,对自己为什么挪用公款讳莫如深,认为这只是自己的生活方式。调查组认为,不仅要查清每一笔事实,尽最大可能追回赃款,还要解开她的心结,给其他人警示。
据调查,余玲芬在国企担任出纳的两年里,挪用公款共计900余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个人债务、购房投资及开办公司,期间边归还边挪用,归案前还有440余万元未能归还。
2021年8月,杭州市上城区监委以余玲芬涉嫌挪用公款罪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月24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进行宣判,判决余玲芬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我付出的代价确实蛮大的,我不仅伤害了身边的人,更对不起的是我自己和我单位。大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贪图一时的光鲜亮丽,走上犯罪的道路。”视频里,余玲芬后悔不已。
这起案件也再次警示我们,年轻干部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定力,明心正道,各级组织也要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帮助他们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
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 实习生郭丹妮 罗敏萱 图/《廉政经纬》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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