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11时22分,张女士驾驶一辆普通二轮踏板车上路行驶时被平塘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民警查出是辆套牌车,张女士一脸的“惊讶”,摩托车是自己购买的,车牌也是“真”的车牌,怎么就被查出来是套牌车了呢?
执勤民警向张女士提供了该车所悬挂的号牌贵JXB5**所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电子图片,一经对比,张女士这才承认——自己的摩托车上的确悬挂的是他人的机动车号牌。
经调查,原来是张女士为躲避交警的日常检查,把她姑姑卖出去后遗留的摩托车牌带回家悬挂在自己购买的摩托车上,以为有了车牌可以逃避交警的日常检查,不料最终还是难逃交警法眼。
经进一步核实,张女士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车辆未按规定办理机动车上牌登记(无牌上路),未按规定交纳第三责任保险三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女士多项交通违法合并处以254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条款第一项之规定。
摩托车无牌上路罚款1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一条款第90条之规定。
摩托车未交第三责任险罚款24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一条款规定。
摩托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三款规定。
【来源:黔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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