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融媒体中心 微博消息,宁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21年12月8日,宁明县对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李某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李某某自述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2月5日
08:40 爱店镇马路街壹家粉店附近
08:50 接到3名非法入境人员后驾车从宁爱二级路出发,途经峙浪乡念省屯搅拌场附近
10:46-10:49 北江桥头卢姐香粽饮食店,购买粽子、烟、饮用水后,经322国道途经板利、扶绥,中间未停留未下车
13:28-15:05 吴圩镇街上两义轩猪肚鸡饮食店吃饭
15:30 南友高速公路吴圩出口处
15:35 从吴圩上高速返回宁明,途径南友高速(路上未停留),从宁明高速花山出口下高速
17:00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
12月6日
07:30 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门口
08:00 宁明县江滨幼儿园门口
08:17 宁明县沿江小区路口包子店购买包子
请与该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在上述时间段有交集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第一时间向所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做好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立即与宁明县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并主动告知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