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近日,国家医保局的一场谈判现场,医保专家把53680元一瓶的“天价药”砍到了33000元。这个价格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隆学文进行了详细解析。
隆学文指出,谈判药品价格关系到医保基金的安全、患者受益的水平和医药企业的创新发展,同时也决定了药品目录谈判工作的可持续性。在确定谈判药品价格时首先要进行科学评审。在这个阶段,医保部门组织临床专家、药学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还有医保管理等面的专家,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公平性等不同维度对申报药品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对符合医保用药保障需求的药品纳入谈判范围。
接下来精准测算纳入谈判范围的药品。隆学文说,医保部门组织企业按照统一模板,提交测算资料,主要包括:药物基本信息,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信息,以及企业对药品的意向价格还有相应的佐证材料。医保部门同时要组织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等专家,从药品成本效果、预算影响、医保基金负担等不同角度开展综合测算。
通过测算,形成医保基金能够承担的最高价,也就是谈判团队信封里的底价,作为谈判专家开展谈判的依据和底线,“这里要强调的是,在测算过程中,专家们充分借鉴药物经济学指南和国际最新技术方法,充分考虑我国医保定位和市场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同时,根据工作方案,会逐一与相关企业充分面对面沟通,尽最大努力掌握信息、掌握数据,使测算科学、合理、规范,为谈判顺利进行和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后,医保部门组织专家与企业进行现场磋商,谈判成功的,当场确定谈判价格,纳入药品目录。谈判不成功的,说明医保基金能够负担的最高价格与企业的期待可能还有一定差距。
隆学文说:“医保谈判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唯低价,是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满足患者合理的基本用药需求和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合理平衡,是在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下,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以‘全国医保使用量’与企业磋商,达到患者、医保、企业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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