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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航行通告

由 纳喇晓枝 发布于 综合

关于调整阜阳辖区汛期船舶禁(限)航行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船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防汛工作的指示,阜阳辖区水上交通实施船舶禁(限)航管制。目前淮河干流仍全线禁航,根据目前辖区汛情、雨情、水位及上游来水综合研判,现对阜阳市辖区船舶禁(限)航管制范围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单边限航区域:阜阳市辖区阜阳船闸以上(不含阜阳船闸)沙颍河、泉河、茨淮新河通航水域。上行船舶实施安全航速限航,上行船舶航线为:

①阜阳船闸以上至临泉、太和、界首、河南的上行船舶;

②茨淮新河阜阳辖区内上行至阜阳、临泉、太和、界首、河南的上行船舶。

船舶在上述水域应以安全航速航行。要加强主、辅机、舵系统,救生设备、应急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开航前检查。要保证富余动力,动力不足不能满足安全航速的船舶,应选择锚地、临时停泊区或安全区域锚泊度汛。通过桥区水域的船舶,应提前核对船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严禁超高过桥,应提前调整航向船位,注意水流影响,严格遵循安全航速。上述限航区域内严禁夜航、船舶下行。

二、禁航区域:阜阳市辖区内,除上述限航航线,其他通航水域继续实施禁航。禁航区域内船舶应选择锚地、临时停泊区或安全区域锚泊度汛,要严格执行船员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设备畅通。

三、调整时间:2020年7月30日16:00起。

四、各类应急、公务船舶,因防汛、抢险、救援任务需要在禁航区域航行的,应配备满足航行安全的船员和航行资料后方可开航,乘船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

五、海事部门将对违反禁令擅自航行船舶依法查处。

阜阳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0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员 何梅

编辑:阜小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