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9月1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报道称,香港警方正在搜捕8名乱港分子,其中有人可能已离港。消息人士称,这些犯罪嫌疑人涉及去年7月1日冲击香港立法会以及去年8月31日的非法集会,他们大多被指控暴动、持有攻击性武器、刑事毁坏及纵火等罪行。
《南华早报》引述消息人士的话说:“8人中有一些人被禁止离开香港,因此我们认为他们是非法逃离香港的。”报道称,这8人为7男1女,年龄介于16岁至29岁。涉及去年7月1日冲击香港立法会以及去年8月31日的非法集会,他们大多被指控暴动、持有攻击性武器、刑事毁坏及纵火等罪行。
报道引述消息称,这种令人担忧的情况促使特区政府加强情报收集和海上巡逻,以遏制嫌犯逃离香港。
有港媒此前报道称,根据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获准保释的人如无合理因由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任何款额的罚款及监禁12个月。
《南华早报》报道称,香港立法会议员、执业大律师梁美芬表示,最近潜逃的嫌犯数量“令人吃惊”,她认为法院未来处理保释申请时会考虑相关的案件。“法官将考虑有相似背景或类似案件中的被告是否已经潜逃,并进行风险评估。我认为这个(潜逃)比例很高。”梁美芬提醒,“最近发生的事也可能损害公众对法院的看法,因为被告无视保释条件。”
香港警方8月25日在社交平台公布,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5日,“修例风波”事件中,警方一共拘捕9672人,检控2093人。被检控的首三位罪行分别为暴动(663人)、非法集结(332人)及藏有攻击性武器(322人)。目前,471人已完成司法程序,其中396人须承担法律后果。
警方又提醒,在疫情期间,市民除了要保持社交距离外,更要与罪恶保持绝对距离。警方强调,法网恢恢,后果自负,犯法须负刑责,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