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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盛锐
昨天(9月3日)晚上,小时新闻报道了杭州艮北新城1872汇港城小区业主私包阳台,物业请“蜘蛛人”上门强拆。沟通过程中,业主竟然把“蜘蛛人”的吊绳给剪了。(详情请戳)
今天早上,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5号楼某户的业主孙先生。
“首先我承认剪绳子这个事是我们过激了,民警在调解了,我们也会照价赔偿。”同时,孙先生也表示这个事情发生的本身应该归咎于物业的不作为。
根据孙先生的介绍,今年3月部分有意愿包阳台的业主就开始和物业沟通,“当时物业说如果经过大部分业主的同意,物业这边不反对。”结果一个月过去,也没有回复。
4月,业主们再次和物业沟通,“业主们希望物业能够牵头完成签字,但物业说让业主们自己去弄。”于是,孙先生们自行挨家挨户的去签字,目前,已经有374签字,83户表示同意包未签字或者观望,9户明确表示反对,“这已经超过小区一期户数的一半了。”
(孙先生提供的《统一包阳台统计表》,红色代表反对、绿色代表统一,黄色表示同意未签字或观望,白色表示未联系上)
在长时间的等待未果之后,孙先生就决定先行包了阳台,“边上就是三期工地,每天这么大灰。之前雨季还那么大的雨,阳台都积水了,太糟心了。”也有几户业主同时响应,进行了包阳台。
6月底,物业上门沟通,希望已经包了阳台的业主先把窗户卸下来,外框可以不动。“物业说在走流程了,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恢复。”孙先生说,当时就先按照物业要求进行了拆卸。“结果过了几周,物业经理回复说他没有权限,还给了个上级领导的电话,我们打了几次之后,对方就再也不接我们电话了。”
“之前门上确实贴了告知单,24小时内来拆除。但是昨天拆除作业前也没有敲门来沟通。”孙先生告诉记者,昨天物业请了两个师傅来拆除,就在师傅们挂下来的时候,1501的业主打开窗帘就看到了,“她们吓一跳。”
对于《临时管理公约》上标注不能包阳台一事,孙先生表示,“这份公约当时是物业单方面制定的,交房的时候不签就不给钥匙,属于霸王条款。”同时,孙先生也说如果现在物业去把该走的流程都走完,业主们都投票同意,“那我们也会遵守公约规定的。如果有款式不符的现象,我们也可以自费进行整改。”
那么《临时管理公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为此,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律师解释道:“居民公约如果是全体业主,或者说是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对所有的居民都有约束力。如果谁违反了居民公约,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决。”
昨天一经报道,读者们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网友“刁节华”说:《公约》如果是物业一家自定,应为无效。要求整齐化一就是美?那街面上的广告牌为什么不能整齐化一?
网友“走进柔软时光”说:其实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就应该询问并被告知这是不让封的露台,可是有些人偏要毁约,破坏房子的整体性!
网友“自然选择号-前进四”说:小区是业主们的,物业只是个管家,没有业主们授权,就私自给自己加戏。
网友“安且吉兮”说:这种事情十有八九是物业不作为,不去组织业主投票包不包阳台,业主自己组织投票物业又不认可,亲身体会。
网友“咩咩咩”说:业主冲动剪掉“蜘蛛人”安全绳的做法不可取,害人害己。建议业主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撤掉阳台上的遮羞布。
网友“悠闲时光”说:高层建筑的开放式阳台其实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因为极易发生小宝宝跌落的危险,在生命安全面前,其他的所谓美观等等都不重要了!其实物业只要要求统一颜色、材质、款式等等,就可以让业主自己封。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可以给我们留言发表意见。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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