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鲁智深打死的郑屠,到底冤不冤?其实这个女人最愚蠢,也最可怜
本文为某问答题目,原标题是《水浒传》中被打死的郑屠,到底冤不冤?
郑屠死的是真的冤,之所以说他冤,原因有二。
首先,金翠莲哭诉的内容并非是郑屠“虚钱实契”,更不是郑屠“强要了奴家身体”,而是“他家大娘子好生厉害,催逼厉害,不容完聚”。
读者诸君可瞅准喽,金翠莲的诉求是和郑屠“完聚”,并非是索要郑屠在卖身契上承诺的钱财,而鲁提辖想当然的认为郑屠“欺男霸女”,须得为金翠莲伸张正义才可!
而事实上,我们可以分析得出,金翠莲父女二人其实是个骗婚团伙。从卖身契来看,金翠莲的身价是三千贯钱,从汉代以降,虽然货币的购买力时有波动,但大体上维持一个平稳的价值区间,那就是一贯钱相当于一两银子。
古代货币制度中,银子虽然是硬通货,但并不是经常参与直接买卖,因为一两银子的价值非常可观,从《红楼梦》中可以获知,刘姥姥进一次大观园的收入是五两银子,这五两银子让她的家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贫如洗的佃户,顺便广置田宅的地主,我们由此得知,刘姥姥的五两银子,相当于现在不低于五万元的购买力。
宋代和清代的货币换算是个复杂的学术问题,另类君无力解释,但宋代一贯钱相当于一两银子这个认知没毛病,我们可以想见,三千两银子,如果直接折合人民币的话,俺今天的价格大概是3000×120元/50g=36万元,扣去中美贸易战、猪肉价飙升和通货膨胀因素的话,大概相当于50万人民币。
或许有人会说花费50万娶个媳妇,也不算亏,大家忘了一点,郑屠是有老婆的,金翠莲嫁给郑屠并非明媒正娶,她甚至连“妾”都不是,具体来说,她是“外室”。
“外室”:郑屠在外面给她租个房子暂住,有“生理需求”的时候到这里来一发,然后就“仰天大笑出门去”,说穿了,金翠莲就是个性奴。
事实上,郑屠虽然为人强横,但毕竟是个小贩,身处社会底层,并不是富二代,否则也不会做卖肉的小生意,所以他收入有限,哪里能出手就是五十万元包养个小三在外面快活?
我们比较下宋江买阎婆惜的六十贯钱,即可得知,金氏父女“三千贯钱”的卖身契,其实就是个骗局。
在这个套路中,金翠莲和郑屠各取所需,郑屠满足了生理需求,而小金乐得好吃懒做,有人供养(目测可知,“三观扭曲的人”相互之间更容易成为朋友)。
然而,郑屠为嘛要在卖身契上签署“三千贯钱”呢?这个属于金翠莲和郑屠二人之间的默契。金翠莲明知郑屠不会真给钱,她只是暂时找个落脚之处,而郑屠也心知肚明,既然“虚钱实契”就能把事儿办了,他又何乐而不为呢?
事情就出在“郑家娘子好生厉害”这个不利因素上,本来郑屠在外面包养小金是隐秘之事,但郑家大娘子获悉后发飙,结果搞得郑屠无法去金翠莲那里“来一发”,须知郑屠去小金那里可不只是来一发那么简单粗暴(郑屠是人,不是牲口),通常柴米油盐之类都需要钱。既然郑屠“虚钱实契”把小金办了,就算三千贯钱不兑现,但人家的饮食起居还是要供养的,这下好了,他被老婆压制,不能到小金那里提供资助,小金只能和父亲(身份存疑,骗婚集团内部拍档)到酒馆茶楼卖唱度日。
其次,鲁提辖之前是认识郑屠的。鲁达是提辖,在军中的职责相当于司务长,做的是采买之类的工作,市场上的肉贩子,菜贩子自然都很熟识,郑屠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说当他金老汉提及郑屠绰号是“镇关西”的时候,当场暴跳如雷:
“呸!俺只道是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臜泼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
由此可见,鲁达本就对郑屠不怎么当回事儿,所以当他获知郑屠这种货色居然号称“镇关西”的时候,就当场爆发了。
事实上,以鲁达的伤害输出,郑屠能扛三拳几无可能,不过鲁达存心挑衅,而且由于鲁达工作职责是采买,小商小贩们对他都是毕恭毕敬,偏偏郑屠气不过,想要和鲁达互怼,结果鲁提辖三拳过后,郑屠,挂了。
按郑屠老婆的本意,只是想出口恶气让金翠莲好看,她哪能想到居然引来了鲁智深,结果老鲁三拳打死了郑屠,之后的结局是,郑家大娘子成了寡妇,孤苦伶仃,而金翠莲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在山西赵家庄,物色到了下一个金主“赵员外”,这次活儿做得漂亮,直接成了赵员外的小妾,有了安身立命之所,还报答了鲁智深的恩情,让老鲁去五台山出家为僧,此是后话,暂且不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遇到丈夫出轨,千万不要大发雌威,要理性解决,否则现实会让你欲哭无泪啊-_-||
另类君言尽于此,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