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钱不还买保险逃避执行

“本来以为保险是不能被法院执行的,悄悄把钱买成保险就能‘高枕无忧’了,最终也没能逃过执行干警的‘火眼金睛’……”今天(28日),郑州惠济区法院通报一起案例,通过扣划被执行人常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的收益类保险19万余元,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借钱不还,买保险逃避执行

2018年2月,常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年底归还。然而直至2020年2月,常某依然分文未付。多次向常某讨要无果后,李某将对方起诉到法院。案件审理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常某于2020年7月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经李某多次催收,常某仅支付10万元本金,余款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打电话敦促其自动履行,但常某仍以没钱等为由拒不履行。就在执行即将陷入困境时,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常某名下有保险,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案涉保险公司进行线下查询,经核实,常某名下有数份收益类保险,且部分保险尚有现金价值。执行干警随后依法对常某的收益类保险办理了退保手续,并提取保险的现金价值19万余元,将该笔执行款及时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

保险被执行后,常某仍有近1万元未付,执行干警随后再次联系他。最后常某迫于法律的威严,将剩余差欠款支付给李某。

说法:名下无财产,保险、公积金等都可被执行

执行法官提醒广大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试图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转移风险、分散损失。目前,法院查控系统与保险行业系统联网,将保险产品纳入查控系统,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依法强制退保,并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执行。

没房、没车、没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这时法院执行该咋办?执行干警表示,还可以通过扣划被执行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等存款用于清偿赔偿债务,这也对破解执行难问题,及时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正观新闻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马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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