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报道: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广东如何行动?7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明确了数字产业化、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等方面的要求,并指出,数字经济发展应当遵循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融合赋能、包容审慎、安全发展的原则。
挖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
数据资源如何开发利用保护,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条例提出,鼓励对数据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挖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
其中,公共数据资源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级分类,实行目录制管理;引导各类主体通过省统一的开放平台开放数据资源。
条例提出,探索数据交易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设立数据交易场所。
如何保护数据资源安全?条例提出,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培养数字经济专业人才
条例对数字政府也提出了要求。如省人民政府及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等,提高政府数字化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效能;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基础网络、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中心等。
在人才方面,条例提出,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培养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将数字经济领域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范围,按照规定享受入户、住房、子女教育等优惠待遇;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机制。
条例同时鼓励依托数字经济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完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报酬支付、保险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条例还提出,建立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围绕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鼓励提供适用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为其共享数字生活给予帮助。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