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日益普及,汽车充电问题也受到关注,个人能否建设自用充电桩、什么样的小区可以建设、又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记者从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获悉,个人建充电桩要看小区是否进行了户表改造、有无固定车位。
近日,《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方案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提出,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
记者从国网西安供电公司了解到,个人建设要分几种类型,一是对于尚未进行户表改造的小区,其变配电设备属于物业资产由物业统一管理,供电公司暂无法直接向居民提供充电桩办电服务,居民有充电桩用电需求可与物业协商解决,若小区整体用电容量不足可由物业公司办理电力增容,供电公司将为物业公司提供电力增容服务。
其次,对于已经完成户表改造、配变电设备移交供电公司管理的小区,但小区内无固定车位的。由物业在小区内划定一块区域,集中建设充电设施,以物业或物业许可的第三方运营公司名义立户进行报装接电,供电后该区域的配电设施、充电设施及停车充电,均由报装主体进行统一管理。此外,对于已经完成户表改造、配变电设备移交供电公司管理的小区,且小区内有固定车位的。居民需提供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国网西安供电公司也将做好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套电源接入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化公司国网电动汽车服务(陕西)有限公司作用,加快推进市场化,无缝对接市场需求,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进政府、高校、园区、景点、企业等五进战略,补齐民营资本不愿投资的短板,履行社会责任,兜底社会服务。
同时,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将严把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新建住宅小区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堵增量、消存量”,规范新建小区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的同时,积极开展已建成小区充电设施报装工作。
(记者 冯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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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