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等红灯被电动车撞坏,对方重伤,法院判决让人不淡定

我国的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交通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很多车主都发现堵车现象越来越严重,开车出门还不如骑小小灵活的电动车和摩托车方便,就算遭遇堵车也能畅通无阻。电动车价格更便宜,养车成本更低,速度很快,成为了许多平民老百姓的出行工具。

电动车优点很多,也有几个弊端,电动车的安全配置特别差,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的生命直接受到威胁。有一位车主王先生在红绿灯前停车等待的时候被一辆电动车追尾了,电动车车主的年纪比较大,撞上汽车后立刻倒地,虽然及时送到医院,还是被判定为重伤。王先生认为自己非常冤枉,停车等待的时候被电动车追尾了自己不愿意背这个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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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王先生认为事故发生的时候自己已经停车等待了,被电动车追尾是因为电动车速度较快,车主骑车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让电动车车主负全责。交警根据现场录像判定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但是王先生还是要承担部分责任,赔偿不低于10%的医药费。听到交警的判决和王先生非常不满,向法院提出上诉希望能在审判一次,没想到法院的判决和交警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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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王先生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引发的事故,就算是非机动车全责,机动车车主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所有机动车都买了保险,赔偿10%的医药费也不用车主自己出钱,保险公司就能赔偿。设置这样一条交通规则不是偏袒非机动车和行人,而是对弱势群体提供人道主义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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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交警的解释王先生还是非常不满,虽然行人和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很多弱势群体一点也不弱势。有些电动车车主完全无视交通规则,在马路上行驶的时候横冲直撞,经常闯红灯还逆行,撞车后却要机动车负责,这也太不公平了。法院的判决让许多网友不淡定,大家认为这条交通规则有些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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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认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是交通规则的参与者,交警在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应当公平公正,希望交警在判决交通事故的时候能改为谁违章谁负责。就算电动车是弱势群体,也应该对电动车车主进行惩罚,大家是怎么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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