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证明是正常人
办理协议离婚居然要证明自己是个正常人才可以?家住长安区的张先生和妻子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原因是他30年前曾患过精神病。
7月30日张先生和妻子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由于张先生30年前患过精神病于是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证明张先生是个正常人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张先生表示自己是在23岁时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上咨询过一次,但是当时他并没有严重到住院治疗,医生也只是开了一些药给他吃。而之后张先生还在一家学校担任任课老师,当过班主任,之后他也没有再病发,张先生表示自己根本就是一个正常人,对于工作人员让他开具的证明觉得很荒唐同时他也不知道到底去哪里才能开到证明自己是正常人的这个证明。
张先生咨询了工作人员得知必须要有县级以上专科医院出具的证明才可以,于是他找到了30年前咨询过的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想要开具证明,但是卫生中心表示他们只针对“有问题”需住院治疗的人进行治疗,张先生的要求他们无法满足。最后卫生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必须在为张先生做必要的精神状况评估测试后才能开具证明。
31日下午三点多,做完所有检测顺利拿到报告和证明的张先生终于顺利办理了协议离婚。
我们之前也听说过很多无法理解的证明的要求,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去世的爷爷是你的爷爷”等等,这种一听就觉得很荒唐的事却是真真实实的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时候是要求问题单有些时候却是“踢皮球”造成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只能希望有法律法规来规定,让我们不用再去为了一张让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跑来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