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28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另外6名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涉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28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审,所有被告再被加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4日再讯。
本案7名被告分别为黎智英、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和主笔杨清奇。
当中,因多宗案件被判刑、现于赤柱监狱服刑的黎智英,之前已因涉及多宗非法集结案共判监20个月。黎智英在本案中涉及3罪,分别为一项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妨碍司法公正罪。
其余6名被告,各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当日,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审,全部被告被加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应控方申请将3宗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24日再讯,7人不准保释,须继续还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