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发的“节约型机关”证书。
近年来,咸安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由司行局牵头坚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检察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引导检察干警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宣传发动,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明,指导规范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努力推动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内容咨询及合作:19176699651;[email protected]。